整理了读《情人》有感、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读后感(543字)、杜拉斯情人读后感(882字)、情人杜拉斯读后感(954字)、儿子与情人读后感(999字)等500字、600字、900字、1000字左右的读书笔记8篇,供您参阅。
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读后感_543字
如果你用怀旧的心态,再来看一边《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一书的话,你会发现,它既不是劳伦斯(英国)笔下的社会符号,也不是记忆中模糊的心悸,而不过是散落在阳光,空气和嫩草之间的一段罗曼蒂克而已。
主要说的是年轻的女主人公在一战后伴随身瘫痪的丈夫回到了故乡的住居,虽然有优越的地位和贵族生活,但每天置生于空荡的城堡里,困顿的照顾丈夫和繁杂琐事中,身心日渐枯萎。正在这个时候她遇见了为丈夫守林人“帕”,他唤起了女主人被压抑的对性爱的渴望。随着他们一次次的偷情逐渐发展。从第一次的匆忙和尴尬到留宿过夜,再到彻底的释放在雨中的狂欢。伴随着性爱的和谐,两个人之间的感情呼应也不断增强。
这本书的文字简洁顺畅,理智清醒,完全没有狂热的拜物或满足。书中指出如何建立更健康的夫妻关系。并使之心中富有活力,为百无聊赖的/伤脑筋的生活平添那些正常人都希望得以恢复的最根本的价值观。书中的女主人公认为那样生出来都一样是人,就应该平等对待啊。书中提到除了当时的社会问题,也表现了女主人公思想的开放和独立,为她不甘沉默而努力追求自己的生活提供另一面注解。也是一本年轻一代值得一看的书,它能帮助你形成一个比较干净谦卑的生活观,怀抱真诚的不掺杂质的感情的感情培养,喜欢简单诚实的品位,如同刚割过的青草一样,气味芳香。
成语罗曼蒂克:浪漫,具有强烈的个人感情、高度的个人爱慕之情。如:路遥《平凡的世界》第四卷第53章:“他,农民孙玉厚的儿子,一个漂泊的揽工汉,岂敢一味地沉醉在一种罗曼蒂克的情调中?”又如:她很喜欢罗曼蒂克的男人。
成语百无聊赖:聊赖:依赖。精神上无所寄托,感到什么都没意思。如:汉·蔡琰《悲愤》诗:“为复强视息,虽生何聊赖。”又如:在百无聊赖中,随手抓过一本书来,科学也好,文学也好,横竖什么都一样。——鲁迅《彷徨·伤逝》
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读后感_587字
真得好长时间没读小说了,有种灵魂被唤醒的感觉,记得在准备大学六级英语考试的暑假里,我曾读过英汉对照本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这本书,当时虽然不能够完全读清楚,但大概的内容还是记得的,尤其是有关男女主人公拍拖的部分,呵呵,基本上是查着字典读的,因此还是很有印象的。
这次读了汉文本,虽然版本很烂,错字连篇,但内容还是可以连贯起来的,十二年前读这本书时的感觉好像一下子又回到了心里。
这本书是劳伦斯的代表作,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是曾经被视为禁书的。作者通过描写一位近于受活寡的中产阶层妇女对自由幸福的追求,反映了作者对现代工业社会的抵制,他认为,工业文明的发展在使人类所生存的自然环境受到了极大地破坏的同时,也使人们原始的本能受到压抑,离人类的自然本性越来越远。在法律、道德、舆论的无形约束下,人们对幸福的追求越来越受到限制,不知是社会的进步还是后退?
劳伦斯在这本书中关于男女主人公性活动的描写,是我所读过的书中最为出色的。这种描写完全没有色情肉欲色彩,充满了浪漫主义。作者将人物在性活动中的心理感受描写得细致入微,将人类在性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幸福美感,用美妙细腻的文学语言,进行了丰富和升华,让人们领悟到了幸福的本来面目和原始状态,实在是太精彩了!通过阅读,我们看到了自然的美好和人性的光辉,领悟了什么才是我们真正所需要的——那就是,对生命、自然、幸福和美的追求!
成语本来面目:原为佛家语,指人的本性。后多比喻事物原来的模样。如:唐·慧能《六祖坛经·行由品》:“不思善,不思恶,正与么时,那个是明上座本来面目。”宋·苏轼《老人行》诗:“一任秋霜换鬓毛,本来面目长如故。”又如:这一润色,留传固然留传了,但可惜的是一定失去了许多本来面目。——鲁迅《且介亭杂文·门外文谈》
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读后感_628字
很少涉猎外国作品,尤其是工作之后更是没有踏踏实实地读一部小说。在此感谢学校在办公室给我们组建了图书柜,工作之余读到了这样一部柔情的小说。
故事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工业快速崛起的英国。女主的丈夫在战争中受伤致下身瘫痪,原本令人同情的遭遇却由于他准男爵的阶级地位和残酷的统治意识和思想让人感到厌恶!他是典型的资产阶级矿主,对矿工冷酷无情,对女主康妮冷漠,但他却不允许她离开她,他渴望子嗣,但必须是来自上流社会。而整个社会呢?在工业文明如日中天的时代,整个英国充满被乌烟瘴气,机器轰鸣所弥漫。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变成了碳人,铁人。毫无生气。权力,欲望,金钱的英国取代了原来和谐,文明,生机的英国。所以当康妮遇上质朴纯真的猎场看守麦勒斯时自然而然地流露出女性最本质的青睐和柔情。由此展开了一场贵妇人与下等看守的情爱故事。而康妮也表现出令人折服的勇气和不顾一切。据说由于书中诸多关于性爱的描写一度遭禁。这让想起红楼梦和金瓶梅。红楼梦是含蓄委婉的,金瓶梅是是赤裸裸的。想比而言,我倒觉得本书给人一种美好的感觉。
在物欲横流的社会环境下,作者劳伦斯选择最原始的野树林为背景,为我们叙述着一个男人和女人的故事,浪漫而美丽。我想作者始终在引领我们寻找一条精神出路,希望我们能够回归生命的本质。我觉得林语堂是真正懂他的:劳伦斯是在骂英人,骂工业革命,骂机器文明,骂黄金主义,他要人归返于自然的,艺术的,情感的生活。劳伦斯此书是看见欧战以后人类颓唐失了生气,所以发愤而作的。
成语不顾一切:什么都不顾。如:叶圣陶《孤独》:“既然见到一点儿光,便不得不不顾一切地逃开。”又如:我闭上眼睛,不顾一切的向着他手里的刀迎上去。——巴金《长生塔·塔的秘密》
成语冷酷无情:冷漠苛刻,没有感情。如:老舍《一封家信》:“看明白了大部分的字,都是责难他的!她的形影与一切都消逝了,他眼前只是那张死板板的字,与一些冷酷无情的字!”又如:斤澜反映现实生活,有时像不是用笔,而是用解剖刀。在给人以深刻感的同时,也带来一些冷酷无情的压抑感。——孙犁《读作品记(三)》
杜拉斯情人读后感_882字
不知是我看书少,还是它优秀,《情人都拉斯》是我第一次想一口气看完的书。
按理说应先读杜拉斯的《情人》当作预习,从她的书中可以先了解她的性格和风格。但由于这本《情人杜拉斯》是写她的而不是她写的,是她真实生活的写照。据说她的人生经历比她的小说更离奇曲折,她的性格、生活和成就,传奇得令人发指…所以《情人杜拉斯》就更加吸引我。虽然知道《情人》其实也是她的自传式小说。
很难想象一个二十七岁的男人,从读一个女人的第一本书开始,便完全迷恋于她,从此他的生命里没有亲人朋友,只有她和她的文字,他完完全全的属于她,除此之外不做任何事。那年她六十五。他们见面了。
他去找她了,在7年疯狂的给她写信之后,她终于回复了,她同意见面了。他便留了下来,十六年,直到1996年3月3日,她走了,结束了…
他们经历相爱、快乐、吵架、伤害、平淡,几乎无时无刻不在一起,我想支撑他们关系直到最后的,是文字,她的文字,她的书,就像作者说的:只有文字的真实。
作者用了太多的重复句式,有时显得啰嗦,如“我留下了,我还是留下了,我就这样留下了…”,或许这种反复更能抒发作者强烈的情感。顺叙,插叙,倒叙…模模糊糊,反反复复,甚至到后面看得有点烦,就像他们亲密得让彼此厌烦,之后又重新来过。
一方面,句式重复,叙述重复,逻辑混乱,有时叫人看不懂,有时就像在看作者的自言自语,或者胡言乱语。
当然,谁都可以不用懂,因为这是他们的故事。
另一方面我又着迷于他的痴狂,他不想且不做任何事,任何人都与他无关,从1980年以后他就只做一件事情就是和她在一起,就像她毕生都在写作直到临终。
书读完后我知道卓越的人都是孤独甚至是癫狂的。我知道作家的心灵是纯净、感性、悲观且敏感的。我崇拜他们可以用毕生追求并执着于一件事,我也看到他们在单一生活中的愤怒和绝望。我知道不管是作家、心理学家、艺术家或是别的什么人,要保持心智不受困扰就要把幻想与现实分开,保持清醒的客观,避免走入疯癫状态;也知道真正好的作品就是忘我的人物合一,因为在杜拉斯的小说里,她就是故事,在杜拉斯的生活里,她就是小说。
成语无时无刻:时时刻刻。表示毫不间断。如:明·凌蒙初《初刻拍案惊奇》卷六:“自是行忘止,食忘餐,却象掉下了一件什么东西的,无时无刻不在心上。”又如:半个月来,她老是偷偷地看着剑波,她的心无时无刻不在恋着剑波,就好像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空气一样。——曲波《林海雪原》九
成语令人发指:发指:头发竖起来,形容极为愤怒。使人头发都竖起来了。形容使人极度愤怒。如:《庄子·盗跖》:“谒者入通,盗跖闻之大怒,目如明星,发上指冠。”又如:历年以来,不知害了我们多少同志,说来真真令人发指。——清·岭南羽衣女士《东欧女豪杰》第二回
杜拉斯情人读后感_914字
翻开杜拉斯的小说《情人》,第一句就吸引了我。我已经老了,迎面而来的沧桑感弥漫着。先不管小说的内容如何,语言的气氛首先就打动了我。一直看下去,越读越有味道。作者的才气跃然纸上。整篇小说的基调洗
练,枯冷,极度的痛苦,激情潜伏在这种基调之下,低沉悲伤。看似缓慢自述似的自由叙事,但通篇读下来,感觉没有任何多余的字词,每一句,每一段都用心之致,给人以极大的震撼和愉悦。虽然是小说,但非常适合拿来朗读,我觉得好的文字是拿来读的。读起来充满韵味,"情人"就是这样。
小说的主题任然是关于爱情,死,希望这些内容。对于现实生活中的普遍现象在具体的时间和具体的背景条件下描述,但又采用很多不同以往的写作方法而增加了小说的魅力。具体采用何种方法我不知道,但并不影响我去喜欢它。文中采用的那种回溯性的叙事过程,即于小说弥漫的基调很贴切,也一下抓住了读者的心,产生信任感,接受虚构既是真实。如:
"太晚了,太晚了,在我这一生中,这未免来的太早,也过于匆匆。才十八岁,就已经是太迟了。在十八岁和二十五岁之间,我原来的面貌早已不知去向。我在十八岁的时候就变老了……衰老的过程是冷酷无情的……我倒并没有被这一切下倒,相反,我注意看那衰老如何在我的颜面上肆意践踏,就好像我很有兴趣读一本书一样……"
小说中我和情人的深沉而无望的爱情,以及人性中最本质,最隐秘的特性的揭露,催人深思,让人寻味。小说自始自终涌动的沧桑和悲凉的情感力量,具有极强的感染力。让人久久的沉浸其中……
因为读了"情人",我又买来杜拉斯的其它小说,但却没有这样大的乐趣,她的小说总体来讲是比较难懂的,特别对于我们这样不是专业人员来说更是如此。"情人"之所以让我喜欢是在于语言的魅力,王道乾先生的译文真是非常的精妙,读过了才知道语言的艺术这样震撼人心。译者的艺术水平直接影响原文的艺术感染力。记得在读泰戈尔的诗集的时候,前后读过好几个版本,诗的韵味真的相差好多。感觉新的版本远不如老版本。"五四"时候的作家语言的把握能力优于现在。也可能是我个人欣赏角度的不同,每个人的喜好差别而已。最后,非常感想有这么好的作家让我能读到这么好的作品,感受到这么有魅力的语言,并能够学习。
成语跃然纸上:活跃地呈现在纸上。形容文学作品叙述描写真实生动。如:清·薛雪《一瓢诗话》三三:“如此体会,则诗神诗旨,跃然纸上。”又如:虽然象通不通似的,但是对于抗日救国的热烈和对于我们被捕的义愤,也已跃然纸上。——邹韬奋《经历·同情和厚意》
成语震撼人心:撼:摇动。指某件事对人内心震动很大。如:《后汉书·任隗传》:“窦宪秉权,专作威福,内外朝臣莫不震撼。”又如:我听到这震撼人心的消息时激动得快要流泪。
情人杜拉斯读后感_954字
《情人》是玛格丽特。杜拉斯的作品,评述者说——《情人》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作品,以法国殖民者在越南的生活为背景,描写了一名贫穷的法国少女与富有的华裔少爷之间深沉而无看的爱情,笔触深达人性中某些最根本、最隐秘的特质,催人深思。更有人对杜拉斯有这样的感想——把一些违反传统,分歧常规的感情写得这样自然,“必是出于大作家之手”此书中,女主角和男主角都没有表明名字,只有一两个无关事宜的人的名字,女主角16岁,她的情人——25岁。书的开头她就说自己已经老了,18岁,就老了,对比起她的16岁,她从外到内完完全全地老去了,甚至那颗狂热的心。这本书,有点儿童不宜。女主角整天想着杀人,杀她的母亲,杀她的兄弟,杀很多很多的人,唯独不想杀她的情人。她是个非常疯狂的少女,受母亲严厉的家庭条例,母亲对她大哥哥的偏爱,使她嫉妒愤懑,所以她想杀人,杀很多很多令她痛苦的人。在一次渡船的时候,她遇上富有的华裔少爷,他坐在一辆玄色的车子里,他跟她搭讪,邀请她到他的公寓。她下午逃课,到他的公寓里,他们***,在炎热的下午里***,外面世界的喧闹与他们的欢乐只隔一堵墙,就隔尽了,彻底隔绝。他们的关系那么隐秘,他们暗地里约会,却完全不觉得这有多么不见的人,他们坦然着。他的父亲不许他娶这个白人少女,他要回中国和一个已订婚的大家闺秀结婚。他们终极要离别,分开……书的最后,她的亲人没有被她杀死但也如她所愿地陆陆续续地死去了,痛苦的死去。他打电话给她,说他仍然爱她,一直都爱。但是,这份爱已经老了,老了很久很久。阅读《情人》,感觉有种色调,是黄昏金灿灿的色调,而且有点热和的感觉,即使看到她想杀人的时候,感觉也是那样,她要杀她的妈妈,由于她不爱她,她忽略她,她渴望她爱她多点,但是她不,所以她痛苦,想杀人。她那么可怜,渴求爱,对世间布满欲望,尤其是性欲。她虚荣,穿漂亮的衣服鞋子,戴男人的帽子,所以她才会留意到玄色车子上她的情人,出进高贵的的饭馆和情人的公寓。18岁的她并不老,只是她的心老了,或者说,欲望朽迈了。到她真的是老了的时候,她的情人告诉她,他还爱她。爱她什么呢?爱她精致的脸孔,爱她青春期的***,还是那场炎热下午的欢乐?他说爱,就是爱吧,爱这场得不到的爱,因为没有有缺陷所以渴求,所以永远地怀念,永远地深爱着。显然,这是悲剧。
成语大家闺秀:旧指世家望族中有才德的女子。也泛指有钱有势人家的女儿。如: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贤媛》:“顾家妇清心玉映,自是闺房之秀。”又如:姑娘既是位大家闺秀,怎生来得到此?——清·文康《儿女英雄传》第八回
成语陆陆续续:指有先有后,时断时续。如:清·李汝珍《镜花缘》第66回:“自一炮以至三十七炮,内中虽陆陆续续,并未十分间断;此时忽停多时,这是何意?”又如:这样陆陆续续,东挪西凑牵扯不清,根本是一盘糊涂帐。——高阳《胡雪岩全传·灯火楼台》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_999字
《儿子与情人》,英国作家劳伦斯的类似传记作品,花了我好几个星期看完了,本来是兴起随便买了看的,由的是自个儿的对名著的崇拜之情,也是对“外国作品看了有点别扭,那长长的名字,加不准确的翻译法”这种看法的验证,我终于相信,好的作品只要意思达到了,同样可以传达作者心声,同样可以在内心深处引起波澜。
最大的主题是:情与爱,简称“爱情”。可以说是四五个人物的关系上描述整个过程。莫莱尔先生、莫莱尔夫人、保罗、威廉、克莱拉、亚姆利亚(记得是)。
莫莱尔夫妇,他们从相知、相处、相恋、相离(这里的离是心灵距离的扩大),因而移情别恋到大儿子身上,后来又因大儿子的早亡转到保罗身上。但这种转移也并非单向的,而是双向的,说不定保罗对他母亲更甚。以至于保罗即使有亚姆利亚和克莱拉的陪伴也感觉很孤独,不自在,他需要的母亲,以相依为命为原则,依赖着这位母亲。
搞不懂为什么保罗那么嬗变,变得一塌糊涂,刚说要跟亚姆利亚结婚的,没过多久就跟人家分手。克莱拉也是,不管是抛弃他丈夫还是被他丈夫抛弃,跟保罗好上一段时间之后,又回到丈夫身边。这么离奇的事件,放到如今,谁能忍受呢。不错,保罗,克莱拉是嬗变,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内心深处的自己没有变,保罗对他母亲的爱始终不变,克莱拉对他丈夫的那种依赖始终没有变。
我因此感到,我这人生,刚出来找工作的时候,也是那么的感觉。坐在公交车上不希望目的地一下子到达,因为我很不希望我达到目的地,因为那个地方不是我想去的。我很不喜欢我去面对那些空洞。因此希望公交车有某些停靠站点,但不希望有目的地,不希望我下车,就一直做在椅子上摇晃我的双腿,荡漾的那种飘忽不定的心情,永远下去。这是一种逃离,面对现实无法感到满意的逃离。保罗也是这样,对母亲的死去,他久久不能承认,然后寻求的方式是借酒,像那次被克莱拉打到五体投地趴在地下时的情形一样,懒得动弹,懒得面对这个事实。或是不愿意承认他被打趴下这个事实。
保罗到最后的觅死觅活,就因为搞不懂他活下来又是为什么?不明白他活下去还有什么意义?人生,确实需要面对这么个问题。可再想想,人,就那么沧海一粟,考虑那么多意义干什么呢?同学说活得没劲儿,我怎么觉得我还是很淡定的,但还是不能给予比较合理的答案消除那种没劲儿的感受。
不敢奢谈人生,暂且得过且过一回。
我将继续思考人活着的意义,这个意义只是个人的,没有全人类的应用广度。
成语沧海一粟:沧海一粟[cāng hǎi yī sù],意指大海中的一粒粟米。比喻渺小而微不足道。语本宋·苏轼〈赤壁赋〉。[源]宋·苏轼〈赤壁赋〉(据《苏轼文集·卷一·赋》引)客曰︰“『月明星稀,乌鹊南飞。』此非曹孟德之诗乎?西望夏口,东望武昌。山川相缪,郁乎苍苍。此非孟德之困於周郎者乎?方其破荆州,下江陵,顺流而东也,轴轳千里,旌旗蔽空,酾酒临江,横槊赋诗,固一世之雄也,而今安在哉?况吾与子渔樵於江渚之上,侣鱼虾而友糜鹿。驾一叶之扁舟,举匏尊以相属。寄蜉蝣於天地,渺沧海之一粟,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挟飞仙以遨游,抱明月而长终,知不可乎骤得,托遗响於悲风。”[典故]苏轼是宋朝著名的文学家。宋神宗时,苏轼曾被贬官,降为黄州团练副使。当时黄州附近有一处名叫赤鼻矶的名胜,也叫赤壁,因为与三国时吴、魏交战的“赤壁之战”古战场同名,所以赤鼻矶成为後人游览凭吊的地方。苏轼来到黄州,也常到此处胜迹游赏,并曾以此地为名,撰成前後〈赤壁赋〉两篇。在前〈赤壁赋〉文中,苏轼藉与宾客泛舟其上时,抒发万物兴衰、人事变迁的感叹。文中提到因游赤壁,而怀想起当年赤壁之战时,曹操、周瑜当时的英姿,战船相接千里,旌旗飘扬遮空的壮观景色,如今却什麽都不剩,岂不是让人无限感慨?何况我们如今所能做的就是学渔夫、樵夫般的过日子,以鱼、虾、麋鹿为友,驾着小船,举酒相敬。人生就像寄居在天地间的蜉蝣,也像沧海中的一粒粟米,是如此地短暂、渺小。想到这里,难免感伤起来,转而羡慕长江的永无穷尽。希望自己也能像天仙一样地遨翔天际,和明月同寿。这里的“渺沧海之一粟”後来演变成“沧海一粟”这句成语,比喻渺小而微不足道。
成语相依为命:互相依靠着过日子。泛指互相依靠,谁也离不开谁。如:晋·李密《陈情表》:“臣无祖母,无以至今日;祖母无臣,无以终余年。母孙二人,更相依为命。”又如:死而复生的只有这些杂乱的败草。永逝不返的却是我们相依为命的慈母。——郭沫若《棠棣之花》
杜拉斯情人读后感_1040字
看法国女作家杜拉斯的《情人》时,感觉它有着叶芝诗作《当你年老》和小仲马作品《茶花女》的味道。看完整部小说后却只想用一句话评价它:两个小孩的爱情。
至于这部小说的魅力,前言部分说得很清楚,是《情人》使杜拉斯这个让人难懂的作家受到了出乎意料的欢迎。的确,杜拉斯并不是一位通俗小说家,但她在《情人》中的语言就很能抓住读者的心。
比如开头,她借用一个男人的语言作为开场白:“……大家都说您年轻的时候很漂亮,而我是想告诉您,依我看来,您现在比年轻的时候更漂亮,你从前那张少女的面孔远不如今天这副被毁坏的容颜更使我喜欢。”(也就是这话让我想到了叶芝的《当你年老》)。
这样的开头自然就引出了下文的回忆,引出了那个穷苦的、穿着不伦不类的白人小女孩和富有的中国情人的爱情。
白人小女孩“我”才十五半,心理和生理年龄都属于孩子。而“我”的中国情人虽然是成年人,却也处处显露出小孩的特征,他不工作,爱玩,依靠父亲生活,心灵单纯。
这两个具有共性的躯壳,在湄公河的渡船上相遇后,开始了充满激情和绝望的爱情之旅。
尽管结局在两人的相遇就已经注定。但这个失败的爱情不是因为主人公彼此年龄的悬殊和国籍的不同,而是与中国情人的父亲有关。
父亲是富翁,希望儿子和一个门当户对的中国女人结婚。父亲知道儿子离不开他的钱,白人小姑娘的家庭也需要钱,就用钱买断了他们的爱情。
看到这里,你一定会惊呼,《情人》里面的父亲和《茶花女》里的父亲何其相似!
但有所不同的是,《情人》的女主人公比茶花女幸运,因为得到一笔钱,女孩离开西贡去法国继续念书,后来几经结婚、生育、结婚、写书。
本来以为故事看到这里也就结束了,但昔日的中国情人打来了电话,作家就用这个电话内容作了结尾。中国情人在电话里说,他和从前一样,仍然爱着她,他永远无法扯断对她的爱,他将至死爱着她。
这样的结尾脱泥带水,却省掉了读者的遗憾。这样的爱情有悲伤,却不令人感到悲哀。
关上《情人》时,我想起了某位心理学家的观点,他认为人都具有两种角色,即成年人的外表和内在的小孩、外表的小孩和内在的成年人,当两种角色在体内发生冲突时,性格的矛盾就出来了。所以,大多数人在现实生活中都活得很压抑。
而《情人》这部小说让压抑的人性得到了释放,那自说自话的叙述方式也让违反传统的感情有了力量和纯度。所以,作为一个小说家,杜拉斯是成功的。
最后,再说一句废话,处在爱情里的男女都会像孩子一样痴而纯,让我们去理解自己和他们吧。
成语不伦不类:不伦不类[bù lún bù lèi],意指“不伦不类”有两种解,一是不合道理、法式,二是不像样。语本唐·刘知几《史通·卷一六·杂说上》。後用“不伦不类”形容事物不成体统。[源]唐·刘知几《史通·卷一六·杂说上》《公羊》云:“许世子止弑其君。”“曷为加弑?讥子道之不尽也。”其次因言乐正子春之视疾,以明许世子之得罪。寻子春孝道,义感神明,固以方驾曾、闵,连踪丁、郭。苟事亲不逮乐正,便以弑逆加名,斯亦拟失其流,责非其罪。盖公羊、乐正,俱出孔父门人,思欲更相引重,曲加谈述。所以乐正行事,无理辄书,致使编次不伦,比喻非类,言之可为嗤怪也。[典故]《公羊传》是春秋三传之一,旧题为子夏弟子公羊高所撰,是专为解释孔子的《春秋》所作的,後世有许多学者为之注疏训诂,其中所记载的内容亦经常被文人加以引用讨论。在《春秋·昭公十九年》中有“许世子止弑其君实”这样的记载,当时许悼公得了疟疾,喝了太子许止所进的药之後就死了。关於这个“弑”字的解释,各家说法不一,有的人认为进药本是医官的职责,太子亲自进药必别有居心;另一派人则认为疟疾不是绝症,治疟疾的药也不会致人於死,太子所进的药必有问题,所以才说是太子弑父。而《公羊传》解释这段经文时,却认为孔子用“弑”字,是要讥讽太子许止没有尽到孝道,并且举出乐正子春事奉生病父亲的例子做为佐证。刘知几对此十分不以为然,他认为乐正子春的孝行足为楷模,许悼公死於政治谋杀也是事实,怎麽会是因为太子许止没有乐正子春孝顺,就被冠以“弑君”的罪名呢?刘知几认为公羊高是为了彰显同是孔子门人的乐正子春的德行,所以扭曲事实加以解说,例子举得不对,罪名也定得太过牵强,没有达到原本彰显乐正子春孝行的用意,反而变得十分可笑。後来“不伦不类”这句成语,就从刘知几《史通》中的“编次不伦,比喻非类”演变成,用来形容事物不成体统。
成语出乎意料:指出人意料。如:毛泽东《<共产党人>发刊词》:“准备对付可能的突然事变,使党和革命不在可能的突然事变中遭受出乎意料的损失。”又如:老朋友劝他出去一下调理也好,出乎意料的是学校竟然不准。——吴晗《清华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