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集整理了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015字)、读后感——《福尔摩斯探案集》(1186字)等1000字、1100字、1200字、1600字左右的读后感优秀作文5篇,供您参阅。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_1015字
读福尔摩斯的想法来自于自小爱看的《名侦探柯南》,柯南的勇敢,聪慧,更兼剧情的紧张刺激,经常吸引着我往下看。但动漫毕竟是动漫,好看却不真实,这便让我与福尔摩斯结下了深深的缘分。
初看福尔摩斯,我经常被其中的故事所吸引,《四签名》《血字的研究》《跳舞的小人》……其中往往是一个故事引出另一个故事,读到最后总会让我迷惘,坏人往往并不一定是作恶多端的坏人,而好人也并不如表面上看到的那么的光鲜亮丽。
第一部《血字的研究》讲了作者这名医生第一次认识了福尔摩斯先生,正与他对话,突然收到了葛莱森的一封来信:有人在劳瑞斯顿花园被杀了,他没有片刻迟疑,立即赶到劳瑞斯顿花园,经过仔细的检查,得知死者名叫伊瑙克·J·蓝依拿,还有一个朋友叫史约塞,又发现空屋里一堵墙上有血字“RACHE”(拉锲),使众人疑惑不解。第二天凌晨6:00,雷斯垂德又发现史约塞旅馆被杀了。案情越来越复杂了。但福尔摩斯处之泰然,终于查出马车夫霍伯就是杀死蓝依拿和史约塞的真正凶手。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有感触,福尔摩斯真是一位伟大的名侦探呀!他善于观察,又会思考,遇到困难从不像一般人那样大惊小怪的。到案发现场用放大镜和卷尺一丝不苟的观察着,认真得思考着,再仔细观察墙上的血字和马路上那坑坑洼洼的路,就推断出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一个中年男人,高6英尺多,照身材来说,脚小了一些,穿着一双粗皮头靴子,抽印度雪茄烟,他是和死者一起乘马车过来的,红脸,右手指甲很长,死者又是被毒死的,所以,既没有搏斗的痕迹也没有被窍的痕迹或致命伤。读到这儿,我不由“哇”了一声,我太佩服福尔摩斯了!就一具尸体和几滴血,他就能看出这么多!如果我在场,我肯定走上去和他握个手,请他签个名。当他又得知史约塞也被杀了,心头的疑云更大了,但他冷静地去面对,找出了真正的凶手,并把凶手车夫慢慢地引到面前,假装叫他搬箱子`扣皮带,并乘机将凶手抓住与凶手进行了一场激烈搏斗,将凶手擒住。读到这儿,我不禁对福尔摩斯这种英勇无畏的精神所打动,我想,如果我们一家子都站在这种搏斗的场面上,我敢打赌,没一个人能够上前去帮忙捉凶手,只会呆呆地站在这儿看,可见,福尔摩斯是多么地勇敢呀!
朋友,也许曾经的你也和我一样是个不爱观察、不爱实践也不爱发现的人,可那没关系。只要我们透过福尔摩斯的精神品质,度过岁月的每一天,那么你我将会变成一个细心观察,善于发现,勇于实践的栋梁之才!相信我,你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精彩!
成语坑坑洼洼:形容物体表面凹凸不平,高高低低。如:路遥《平凡的世界》第四卷第40章:“少平就替她推着车,走过坑坑洼洼的建筑工地,一直把她送到柴油机厂大门口。”又如:他脸上坑坑洼洼的真难看。
成语大惊小怪:形容对没有什么了不起的的事情过分惊讶。如:宋·朱熹《答林择之》:“要肱把此事做一平常事看,朴实头做将去,久之自然见效,不必如此大惊小怪,起模画样也。”又如:兄弟,休要大惊小怪的,则他便是杨衙内,是个有权有势的的。——元·李文蔚《燕青博鱼》第一折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_1066字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欧美侦探小说的早期经典之作,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打动着我的心。《福尔摩斯探案集》是由英国人阿瑟·柯南道尔所着。1886年4月,他完成了他的第一部中篇小说《血字的研究》,主人公福尔摩斯亮相。作者笔下的大侦探是一个瘦高的中年男子,极具穿透力的眼下是一个鹰钩鼻子,叼着烟斗,经常带着雨伞穿梭在伦敦大街上。小说情节离奇,古怪悬疑。小说以复仇为主要情节,并添加了浪漫主义色彩,文学意味浓厚。接着,作者有发表了他的第二部中篇小说《四签名》,小说揭露了人心的贪婪和险恶。
夏洛克·福尔摩斯,现在已成为世界通用的名侦探最佳代名词。福尔摩斯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
平常他悠闲地在贝克街221号B的公寓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人上门或者做化学实验。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华生医生是他的多年的室友,办案时的得力助手,他的传记作家以及他一生的好朋友。福尔摩斯的相貌和外表,乍见之下就足以引人注意。他有六英尺高,身体异常消瘦,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经常拿着烟斗与手杖,喜欢把情节弄得戏剧化,外出时经常戴黑色礼帽。福尔摩斯的思考为众人所知,他那严谨的推理,丰富的想象力,把世界迷倒。侦探小说有很多,优秀作品也不少,无论是江户川乱步的小五郎;或是莫里·恩卢布朗塑造的那兼神探和怪盗于一身的亚森·罗宾;还是阿加沙·克里斯蒂作品中那冷静沉着的波洛……都是小说界的精品,但他们身边却缺少了得力的助手和知心的朋友,使得读者无法深层次地了解主人公的心灵世界,让英雄们都变成了“孤胆奇侠”,而福尔摩斯则不同。由于拥有约翰·H·华生这一值得信任的朋友,我们可以通过他的阐述来走进主人公的内心。
记得书中曾经有过这样一段:华生中枪后,福尔摩斯的眼中闪出了泪花,平时一向沉稳的他居然冲着凶手咆哮道:“要是华生有什么三长两短的话,我决不会放过你的!”此时,作者展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个有血有肉、关心好友的福尔摩斯,而并非是一个纯粹的推理机器。我很敬佩福尔摩斯,我要学习他那些好的地方。比如,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这一点值得我好好向福尔摩斯学习。
成语有血有肉:比喻富有生命的活力和内容。多用来形容文艺作品中人物形象生动。如:秦牧《艺海拾贝·核心》:“但是总觉得那种思想交锋并不是有声有色,有血有肉,语言独特,激动人心的。”又如:他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
成语三长两短:指意外的灾祸或事故。特指人的死亡。如:明·范文若《鸳鸯棒·恚剔》:“我还怕薄情郎折倒我的女儿,须一路寻上去,万一有三长两短,定要讨个明白。”又如:要是万一李嫂子有三长两短,真是可惜! ——姚雪垠《李自成》第一卷第十七章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_1088字
《福尔摩斯探案》由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所着,本书收录了《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和《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三篇。小说以华生医生的自述的形式,展现了福尔摩斯在处理各个悬疑案件时缜密的逻辑推理,其故事跌宕起伏、情节引人入胜。
阅读这本书,我除了看到小说中描写的不合理的政教、婚姻制度造成的悲剧,抨击人的财富欲望造成的罪恶与虚无,以及人们对财富的贪欲和费尽心机图谋占有的阴险毒辣等社会学的意义,我更关注的是福尔摩斯这个人物所表现出来的思维能力和对于工作的无限热忱。在这点上,与我们的新闻工作倒有些相似之处。
福尔摩斯常常说,“以事实为根据,永远是我们思考问题的出发点”。新闻工作者也是如此,事实永远都是第一位的,抛弃事实及真相新闻将失去生命。新闻工作者是观察今天的人,同时也将是历史的记录者,尊重事实、探寻真相是他们的责任和义务。但是今天不少的新闻从业人员为了名利而编写虚假新闻,或是昧着良心说话,给国家、社会和人民带来了巨大损失。也许一条不真实的具有轰动效应的新闻给媒体带来了一时的关注度,但是之后赔上的确是整个媒体的公信力。
新闻不同于破案,但是两者却有相近的做法——“不同寻常的细节绝对没有使破案变得更困难,它们的实际效果是使破案变得更容易”,在所有真相呈现之前,新闻都是有价值的,所以在采集新闻的时候不能光图快,那些细枝末节很值得我们关注,因为很多小事件可能反映出大问题。当你将细节告知受众的时候你的报道是十分具有说服力的。
其次,我觉得福尔摩斯有句话值得我们共勉——“阳光照着各色人等,可是我敢打赌,像你我肩负如此使命奔波的人,恐怕绝无仅有。我们的一点雄心、一点奋斗,在大自然的伟力面前是多么渺小呀!”拥有一份自己热衷的事业是很幸福的事,福尔摩斯作为一名私家侦探就对破案有着非同寻常的热情,他也沉醉在他的事业之中。他很多时候是帮助警察或者官方侦探破除谜团,他以专家的资格审查材料,提出权威意见,但他从来不与他们争功劳,他认为在专门的领域里发挥了专门的能力,他从中就找到了乐趣,这就是给他的最高报酬。在物质生活充斥的今天,想要达到这种境界的少之又少,尤其在新闻工作领域。我们没有把“追寻真相、还原世界”当做事业来做,它只是我们的工作,一个赚钱的工具。所以很多人只图完成任务,报道流于表面,更没有勇气和信心去发现深层次的东西。这样的我们真的很渺小,也真的很可悲。有时候我们需要停下来思考一下,我们真的热爱吗?如果不是,请你离开!因为每一份事业都是由热爱它的人用心来构筑的,别人的心血不应该被践踏,而你也不是最快乐的自己。多一些雄心,多一些奋斗吧,为自己,为梦想!
成语引人入胜:胜:胜境。引人进入佳境。现多用来指风景或文艺作品特别吸引人。如: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任诞》:“王卫军云,酒正自引人着胜地。”又如:扇画小幅,苏州园林,格局很小,却总是那么引人入胜。——秦牧《虾趣》
成语绝无仅有:只有一个,再没有别的。形容非常少有。如:宋·苏轼《上皇帝书》:“改过不吝,从善如流,此尧舜禹汤之所勉强而力行,秦汉以来之所绝无而仅有。”又如:新的一辈继他们的父亲或者母亲之后成为作家的,可以说绝无仅有。——秦牧《两代人》
读后感——《福尔摩斯探案集》_1186字
提起“福尔摩斯”这个名字恐怕没有几个人不知道的。
福尔摩斯这个角色诞生至今已有100多年了。对于全世界无数的福尔摩斯迷来说,他们丝毫不会怀疑福尔摩斯存在的真实性,我就是其中之一。自从阿瑟.柯南道尔1887年赋予福尔摩斯生命之后,这个身材瘦削,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人们的心中。
初读这本书,是在一个朋友介绍下,偶然接触让我对它有了深刻的印象。福尔摩斯的冷静、智慧和勇气,在悬疑紧凑的故事情节中是最值得玩味的。平常他悠闲地在贝克街221号B公寓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人上门或者做化学实验。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然而在他办案的过程中不分白天和黑夜,不停的忙碌和奔波。我觉得我们虽然做不到这种程度,但做事要有一颗持之以恒的心,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还有他敏锐的观察力和缜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所在。福尔摩斯的思考为众人所知,他那严谨的推理,丰富的想象力,把世界迷倒。博学多闻、细心研究、追求事实与真理、坚持原则应该是这本书背后所要传达的重要含义。这不仅是关系到现实生活中刑警具备的重要条件,也是我们自身要加强的。
《血字研究》、《四签名》、《恐怖谷》、《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等等颇为著名。在这里不仅可以欣赏到福尔摩斯的探案才华,更可以体验到生与死的对抗和智慧的较量。例如:通过步伐跟踪推测体重、年龄;通过墙上的字推测身高;利用烟灰来推断香烟的种类……每一件都令人拍案叫绝。这不仅是因为柯南.道尔这一系列作品成书早,风行久远;更重要的是,书中大小案件的侦破同美玉一般完美无瑕。让我们同故事里的人一起心惊肉跳,一起解开案件的谜团。
福尔摩斯风靡世界一百多年,在每个年代始终都是人们心目中的英雄。他永远光鲜华丽的外表、永远凌乱不堪的书桌。他独特的衣帽、烟斗、千变万化的乔装改造、冷静聪明的头脑、锲而不舍的作风、济弱扶贫但尊重法理的侠义精神,不正是符合我们最“酷”的选择吗?福尔摩斯虽然是阿瑟.柯南道尔笔下塑造的人物,但能跨越时空、历久弥新,是因为他以最有趣、最引人的手法,吸引着我们的眼睛,让我们有读下去的欲望。
福尔摩斯曾经说过:“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像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股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最多不过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起。”所以说我们现在应该心无杂念,好好支配大脑小小的空间,存放些有价值、有意义的东西。专心致志地学习,不辜负老师一直以来对我们的教育,家长对我们的殷切希望。
这本书让我明白,随时留意身边的人、事、物,提高自身保护意识。遇事应沉着冷静,仔细思考。不盲目、不冲动、多用心、多动脑,用自己的双手开启自己的路。
成语真相大白:大白:彻底弄清楚。真实情况完全弄明白了。如:《花城》1981年第1期:“要是能把他的疯病治好了,就可以真相大白了。”又如:经过严密的侦察,这个案件终于真相大白。
成语持之以恒:持:坚持;恒:恒心。长久坚持下去。如:清·曾国藩《家训喻纪泽》:“尔之短处,在言语欠钝讷,举止欠端重,看书不能深入,而作文不能峥嵘。若能从此三事上下一番苦功,进之以猛,持之以恒,不过一二年,自尔精进而不觉。”又如:学习要锲而不舍,持之以恒,就能取得好成绩。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_1569字
在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是一部非常优秀的作品主人公福尔摩斯是小说中最典型的一个人物形象。这个私家侦探是每个故事的核心,他具有过人的智慧和知识,胆识和气魄,在引领读者一步步深入案情的同时,还向读者展示了一个智者和勇者的形象,成为人们心中的英雄。《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是柯南.道尔,被誉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迄今为止仍是全世界最畅销的侦探小说作家之一。年轻时就学于爱丁堡大学,毕业后行医,工作之余对侦探故事产生了兴趣,开始尝试写作。首部侦探小说《血字研究》,几经波折终于发表,就此开启了他的写作生涯。两年后发表《四个签名》,一炮走红。遂于一八九一年弃医从文,成为专职侦探小说作家。此后他的创作一发不可收拾,写出一系列精彩的侦探故事。周桂笙说福尔摩斯“所破各案,往往令人惊骇错愕,目眩心悸”但是作者并没有把这个人物出神入化,他身上优点缺陷并存,绝不是一个完人,因而拉近了与读者之间的距离,具有相当高的可信度和亲切感。小说的叙述紧凑流畅,事件的前因后果交代得非常清晰,但又绝不繁荣沉闷。人物对话也简洁明快而意味隽永,看似简单的对话里往往交代情节的重要线索。故事中还加入了许多科学知识,如有关物理,化学,解剖,病理,地理,心理,法律等学科的知识。这使小说不仅具有文学性,而且还兼具科学性和社会性,这也是各个层面读者都感兴趣的一个重要原因。另外,通过故事中的各个不同案件,小说也反映了当时英国的状况,特别是犯罪问题。虽然揭示的问题总是被“多行不义必自毙”,“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善有恶报”之类的理想主义观念所消解,但惩罚扬善的态度始终是鲜明的。这可以说是道尔小说的社会意义。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服用可卡因后,使人感到一时的快感,但损失自己过人的精力)。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平常他都悠闲地在贝克街221号的B室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上门。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匹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他的好朋友华生医生虽然有点“反应迟钝”,但也正因为如此,才特别衬托出福尔摩斯的足智多谋。他的相貌和外表,乍见之下就足以引人注意。他有六英尺多高(合约180厘米),身体异常消瘦,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经常拿着烟斗与手杖,喜欢把情节弄的戏剧化,外出时经常戴黑色礼帽。唯一不好的就是注射可卡因。大多数人在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后,都会相信历史上真的存在过这个人物。在此,我们不去判断这个观点是否正确,而是分析读者为何会产生这种观点。“如果我能为社会除掉莫里亚蒂这个祸害,那么,我情愿结束我的侦探生涯。我可以说,我完全没有虚度此生。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这句话最能体现福尔摩斯的魅力。福尔摩斯虽是一个虚拟人物,但是他的英雄形象已经深入人心。强烈的职业道德和探索精神使得福尔摩斯不惧生死,他热衷于他的事业,他爱他的事业,他那颗无私的心,敬业的心,湮没了他的恐惧,使他能为了人类社会的安定,为了正义而战,自己却……我要向他致敬,向他学习,向着自己的目标去拼搏。
成语出神入化:神、化:指神妙的境域。极其高超的境界。形容文学艺术达到极高的成就。如:元·王实甫《西厢记》第二本第二折:“我不曾出声,他连忙答应。金圣叹:‘真正出神入化之笔’。”又如:不知道这位老画师是观察了多少的活虾,才能够画虾画得这样出神入化的。——秦牧《虾趣》
成语若无其事:象没有那回事一样。形容遇事沉着镇定或不把事情放在心上。如:清·李宝嘉《官场现形记》第十八回:“统领听不见,庄大老爷也听不见,就作为如无其事,不去提他了。”又如:王柬芝若无其事地闩上门,又叫她点着灯,他那双眼睛四处巡视着。——冯德英《苦菜花》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