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文件不能成为法官处理行政案件的依据的是:_____
A、国务院的行政法规
B、国务院部委的规章
C、省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D、民族自治地区的自治性法规
答案:B
解析: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故A、C、D三项都可成为法官处理行政案件的依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B项“国务院部委的规章”是作为参照的,不是依据。故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