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承包苹果园,收获季节突然病故。好友鲁某因联系不上刘某家人,便主动为刘某办理后事和照看果园,获益5万元。其中,办理后事花费1万元、摘卖苹果雇工费以及其他必要费用共5000元,鲁某认为自己应得劳务费5000元。关于鲁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5万元属于不当得利
B、应向刘某家人给付3.5万元
C、应向刘某家人给付4万元
D、应向刘某家人给付3万元
答案:B
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本题中,鲁某在没有法定和约定义务的情况下,为了避免刘某的利益受损,主动为刘某办理后事并对其苹果园进行管理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而非不当得利。选项A错误。
鲁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有权要求受益人即刘某的家人偿付其因管理行为而支付的必要费用。该必要费用包括:鲁某办理刘某后事花费1万元、摘卖苹果雇工费以及其他必要费用5000元,共1.5万元,不包括鲁某要求的劳务费。因此,鲁某应从获益的5万元中扣除1.5万的必要费用,向刘某家人给付3.5万元。选项CD错误,选项B正确。
故本题答案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