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的农村改革,将承包经营权从农村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启动新一轮改革,将经营权从承包经营权中分离,赋予经营权以抵押担保权能。对此,下列有关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
A、抵押担保不会改变土地承包关系
B、农民以经营权为抵押物,能够从金融机构获得资金支持
C、土地承包权作为物权允许抵押
D、工商企业到农村租赁土地不能改变所有权,不能改变土地用途,不能损害农民利益
答案:C
解析: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的农村改革,将承包经营权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实现“一权变两权”,大大提高了农业生产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启动的新一轮改革,又将经营权从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实现“两权变三权”,并赋予经营权以抵押担保权能。《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提出: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经营权分离后,抵押担保的是经营权,而承包权作为物权依然不许抵押。也就是说,即便到期还不上贷款,农民失去的也不过是几年的经营收益,并不会威胁其承包权。所以,抵押担保不会改变土地承包关系,A项正确; 改革后,农民就能以经营权为抵押物,从金融机构获得资金支持,B项正确; 经营权分离后,抵押担保的是经营权,而承包权作为物权依然不许抵押,C项错误; 工商企业到农村租赁土地不能改变所有权,不能改变土地用途,不能损害农民利益,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