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购买了乙一辆二手货车,甲付清了全部货款,乙让甲直接把车开走,二人还没有去办理过户手续。甲开上货车回家的途中,不料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发生损坏。请问,下列说法哪个正确?
A、甲已取得该车的所有权,应自己承担损失
B、甲没有取得该车的所有权,因此有权要求乙返还车款
C、乙没有与甲一起去办理过户手续,应承担部分民事责任
D、甲和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未生效,因为双方没有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答案:A
解析:《合同法》第130条规定:“标的物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发生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物权法定原则,车辆登记只是对抗第三人的主张权利,原车主将车辆交付后,其已基本失去了对车辆支配权和收益权,对交通事故无法控制,且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与致人损害后果无因果关系,因此,名义车主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本题中,应由甲承担责任。故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