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结婚但不宜生育的疾病有以下几种:
1.男女任何一方患有某种严重的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病,如强直性肌营养不良、软骨发育不全、成骨发育不全,以及遗传性致盲性眼病如双侧性视网膜母细胞瘤、先天无虹膜显性遗传的视网膜色素变性、显性遗传型双侧先天性小眼球等。
2.婚配双方均患有相同的严重的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如遗传性聋哑、苯丙酮尿症、肝豆状核变性等。
3.男女任何一方患有下列3种多基因遗传病并属高发家系(高发家系指除患者本人外,其父母或兄弟姊妹中有一人或多人患同样疾病)者,如先天性心脏病、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性精神病,即使病情稳定亦不宜生育。
4.不属上述范围的罕见遗传病,凡能致死或造成生活不能自理,且子女能直接发病又不能治愈者,应在专科会诊后决定,如结节性硬化、遗传性痉挛性共济失调、马凡氏综合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