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心脏病产妇如何实行母乳喂养争议不大。它主要取决于心脏病产妇孕前和孕期的心功能状态,一般认为心功能比较好者可以实行母乳喂养。产后使用抗生素预防产褥感染和细菌性心内膜炎,选用乳汁中分泌少、对新生儿影响小的抗生素,一般可用青霉素或头孢霉素类药物。心功能较差的产妇,由于激素对乳房的内分泌作用,生理上有一定的改变,体内血液重新分配,营养需要增加、代谢率加快,母亲心血管变化大、乳房血液增加,内脏、胃肠道和肝血流量增加,心排出量增加,可进一步增加心脏的负担,产妇往往难以适应,有发生心力衰竭的危险,故一般不实行母乳喂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