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有严重哮喘需用药控制的,产后哺乳应重新评价,一般仍需用药预防发作,如不坚持服药,则容易发作,反而需大量用药。用药时应考虑:药物是否抑制泌乳、是否抑制婴儿吸吮能力。常用药物:
①茶碱类药物:可通过乳汁,乳汁/血浆比0.60∶0.73,婴儿接受量为母亲剂量的1%。药物通过胎盘,新生儿体内已得到一定量药物,出生后不可能很快排泄,因此容易积蓄。药物积聚与黄嘌呤协同作用,婴儿常表现易激惹,反应过度,尽管多次哺乳仍不满足,体重增加不理想等。最好用长效茶碱类药物,则胃内吸收慢,代谢也不受影响,对母乳喂养的婴儿无危害性。
②组织胺药物:可出现于乳汁中,在某些妇女可使乳汁减少,婴儿易嗜睡,直接给婴儿是一很好的镇静药。
③皮质激素:有报道出现于乳汁中,但通过的量不大,大多数作者认为中等量对婴儿是安全的。
研究人员发现患哮喘的母亲坚持给子女进行母乳喂养,可以降低子女的哮喘患病率。一般情况下,母亲哮喘其子女哮喘患病率明显增加。但纯母乳喂养至少4个月可以降低其风险。生后4个月内停止纯母乳喂养,儿童期哮喘的发病率增加。研究人员认为纯母乳喂养至少4个月对哮喘有预防作用,母亲哮喘是否发作并不会改变上述结果。所以无论母亲的哮喘状态如何,婴儿都应该接受纯母乳喂养4个月或时间更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