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制约的本质要求主要体现在:
1、权力制约主体活动的独立性,即制约主体依法独立行使制约权不受其他任何机关、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2、权力制约对象活动的公开性,即依法在一定的范围内将国家机关的政治事务和施政活动公布于众,使之广泛置于人民的关注之下;
3、权力制约关系的对等性,即对权力的赋予应对应对等;
4、权力制约手段的强制性,即制约主体的制约活动具有权与法的强制力量作保证;
5、权力制约机构的协调性,即各类制约主体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一致,从而形成制约系统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