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方检验用于:推断两个及两个以上总体率或构成比是否有差别,两个分类变量间有无相关关系,多个率的趋势检验,以及两个率的等效检验等。此外,也用于频数分布的拟合优度检验。
对不同的设计类型的资料,检验的应用条件不同:
(1) 完全随机设计两样本率的比较
1) 当n>40,且T≥5时,用非连续性校正值;
若所得P≈α,则改用四格表的确切概率法。
2) 当n≥40,且有1≤T<5时,用连续性校正值。
3) n<40,或有T<1时,不能用检验,应当用四格表的确切概率法。
(2) 配对设计四格表
1) 当b+c≥40,
2) 当b+c<40,需作连续性校正,
(3) 行列表资料
1) 不宜有1/5以上格子的理论频数小于5,或有1个格子的理论频数小于1;
2) 单向有序行列表,在比较各处理组的效应有无差别时,应该用秩和检验或Ridit检验;
3) 多个样本率(或构成比)比较的检验时,结论为拒绝无效假设时,只能认为各总体率(或总体构成比)之间总的说来有差别,但不能说明它们彼此之间都有差别,或某两者间有差别。若想进一步了解哪两者的差别有统计学意义,可用分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