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在道路上行驶时,应严格遵守《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防范事故的发生。但当交通险情无情地来到时,就需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正确处理。
一、遇险情,要冷静。驾驶员在公路上行驶时,无论遇到何种险情,都必须保持冷静的头脑,及时正确地判断情况,采取准确无误的避让措施,万万不可惊慌失措。如果在慌乱之中操作失误加剧险情,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宁损物,不伤人。人的生命是宝贵的,保持他人的生命安全是每一驾驶员所必须具备的职业道德。在公路上行驶过程中遇到险情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处理,应当优先考虑尽可能减少对人员的伤害。在一般情况下,驾驶员有责任保护行人和行驶中的非机动车人员的生命安全。当可能造成人员、物资、车辆同时损害时、应采取损车损物而不伤害人的措施。
三、先方向,后制动。驾驶人员当发现交通事故的险情时,不能先急于猛踩制动踏板,因为在行驶过程中具有很大的惯性,若克服惯性停车行驶需要很大的反作用力,即地面给车轮的摩擦力,如果发生事故危险情况先踩制动踏板进行制动,而后打方向盘避让,这不仅消耗了极为宝贵的短暂的避让险情时间,同时加剧了交通事故的险情,特别是在弯路行驶中遇到事故险情时,如用“先制动,后方向”的错误方法进行避险,极可能造成侧滑、翻车的危险。正确的方法是:遇到事故险情时,在正确判断情况的基础上立即松开油门踏板进行减速,同时打方向盘调车头避让,再制动,以争取机动时间,偏离险情位置。
四、措施准,动作稳。在行驶中遇到危急情况时,采取的避险措施应准确无误,不能拖泥带水,每一个动作都要求一次到位。因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险情到造成后果的时间是短暂的,没有多少回旋余地。操作只要稍有迟疑,便将会导致避险失败。同时,在采取避险措施时要求操作要稳,不宜过猛,幅度不宜太大,否则会加剧险情,加快险情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