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xianjin guanli
[外文]:cash control
社会主义国家银行根据国家法令对一切国营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及集体企业的现金使用范围、数量和库存进行管理监督的一项财经制度。在中国,1950年4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关于实行国家机关现金管理的决定》后,开始实行。嗣后,多次加以补充和完善。
现金管理的主要内容:
(1)所有机关团体及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按规定将现金收入及时送存银行;各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除规定限额以下的零星开支外,一律通过银行进行转帐结算,不得使用现金。
(2)现金使用的范围只限于对个人的现金支付,以及各单位之间限额以下的零星现金收付。
(3)由银行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核定保留现金的最高限额。
(4)现金管理单位要接受银行的监督、检查,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制裁。
现金管理的作用:
(1)有利于有计划地组织和调节货币流通,保持金融物价稳定。
(2)有利于银行集聚社会闲散资金,用以支持发展生产和扩大商品流通。
(3)有利于通过银行柜面监督,从现金收支活动中发现线索,揭露和打击经济犯罪活动。
(4)有利于减少流通费用,节约社会劳动。
参考文章
- 集团客户现金管理业务是什么?银行业务
- 货币市场基金目前可以作为一种现金管理工具用于信用卡自动还款吗?理财常识
- 集团客户现金管理包括哪些?银行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