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际效用学派

历史地理2023-02-03 21:01:56百科

边际效用学派

19世纪70年代到20世纪初,以边际效用价值论为理论基础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学派。

产生及发展

边际效用学派是在19世纪70年代初,作为资产阶级传统经济学的对立面出现的。它的奠基者是几乎同时独立提出主观价值论的三位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英国的W.S.杰文斯、奥地利的C.门格尔和法国的L.瓦尔拉斯。杰文斯在 1871 年发表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中,提出了“最后效用程度”价值论。门格尔在同年出版的《国民经济学原理》中提出,物品价值取决于该物品所提供的各种欲望满足中最不重要的欲望满足对人的福利所具有的意义。瓦尔拉斯则在《纯粹政治经济学纲要》(1874~1877)中提出了“稀少性”价值论。他们以不同的术语和不尽相同的方法,论证了同一个思想:商品价值是人对商品效用的主观心理评价,价值量取决于物品满足人的最后的亦即最小欲望的那一单位的效用。1884年,F.von维塞尔在其《经济价值的起源及主要规律》一书中把这个效用称为“边际效用”。此后,边际效用概念即被沿用。

边际效用学派在19世纪80~90年代得到很大发展。一方面,边际效用价值论本身愈益完备和系统化;另一方面,边际效用原理又被扩大和引伸到分配领域,实现了边际效用理论的普遍化。就研究方法而论,逐渐形成两大支流,一支着重以心理分析方法建立理论体系,另一支则强调运用数学方法进行表述和论证。前者以奥地利学派的门格尔的继承人维塞尔和E.von柏姆-巴维克以及美国的J.B.克拉克为代表,后者以瑞士洛桑学派奠基人瓦尔拉斯及其直接继承者V.帕累托为代表。随着资本主义社会阶级斗争的发展和马克思主义的广泛传播,边际效用学派的矛头愈益直接和公开地指向无产阶级革命运动和马克思主义,其中以柏姆-巴维克最为突出。

方法论

边际效用学派在方法论上以反对德国历史学派相标榜,主张抽象演绎法。他们把人类社会的经济生活归结为人的无限欲望和数量有限的资源之间的关系,把人的欲望及其满足作为研究的对象和出发点。他们把社会看作个人的机械总和,认为孤独的个体经济是复杂的社会经济的缩影。他们又认为个人的欲望决定人的经济行为及其后果,而个人行为的最高原则是追求最大限度效用,即以最小代价获得最大欲望满足。这样,鲁宾逊式的孤立个体为追求个人欲望满足而适当地处理同周围有限资源的关系时的主观心理活动,以及这种心理活动所支配的行为,就成为该学派进行理论分析和数学论证的依据和典型模式。再把这一模式的法则扩大到资本主义自由竞争和财产私有制的条件之下,便引伸出被认为适用于各种经济发展条件的普遍经济规律。这种方法显然具有主观唯心主义性质,它从根本上抹煞了社会经济发展过程所固有的客观社会历史性质,只能把经济分析引进脱离或歪曲现实,掩盖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在矛盾的歧途。

边际效用价值论

边际效用学派的理论基础是边际效用价值论。依照这个理论,商品价值是一种主观心理现象,表示人对物品满足人的欲望能力的感觉和评价;价值来源于效用,又以物品稀缺性为条件;价值尺度是边际效用;不能直接满足人的欲望的生产资料的价值,由其参与生产的最终消费品的边际效用决定;物品市场价格是买卖双方对物品效用主观评价彼此均衡的结果,如果其他商品价格不变,则某一商品的价格只由该商品供求双方的主观评价来调节,并由能使供求达于均衡的边际评价来决定;如果考察所有商品在相互影响和制约条件下的价格决定,则各商品的价格之比应等于他们的边际效用之比。边际效用价值论起初被用来反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以后被用来对抗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边际效用价值论的根本谬误在于,企图切断商品价值同劳动的联系,把价值归结为一种没有社会历史内容的主观的永恒范畴,为进一步论证资本主义制度的合理性提供理论依据。

分配理论

边际效用学派的几种主要的分配理论,虽然都以主观价值论为基础,但其分析的前提条件和具体论证又各不相同。

柏姆-巴维克的“时差利息论”把资本主义制度下各种剥削收入统统归结为物品价值的“时差”,即人对同种类同数量物品在现在和未来两个不同时间内主观评价的差异。柏姆-巴维克把物品分成能够用来满足眼前需要的“现在物品”,和只能用于满足将来需要的“未来物品”;又说人们在若干心理法则支配下,总是倾向于高估现在物品的价值而低估未来物品的价值;因此,当同种类同数量的现在物品与未来物品交换时,两者之间就存在价值的差额,为了填补这个差额以实现“等价交换”,未来物品的所有者就须向现在物品的所有者支付一定的“贴水”即利息。柏姆-巴维克把资本雇佣工人、资本借贷和土地出租都归结为现在与未来两种物品的交换,从而把企业利润、借贷利息和租金都归结为“时差”带来的利息。

维塞尔的“归属论”企图把主观价值论和庸俗的“生产三要素论”结合起来,依据消费物品的主观效用来确定“生产性物品”(土地、劳动和资本)的价值或其“生产性贡献”,从而确定它们各自在产品中的分配份额。类似的观点已由门格尔提出,但他没有作出确定的表述和具体的计算。维塞尔认为,为了将消费物品的主观效用分别地归属到有关的生产性物品上去,需要把若干生产性物品的不同组合所带来的不同效用,用方程式分别表示出来,只要方程式数目与未知数(生产性物品)数目相同,便可计算出土地、劳动和资本的“生产性贡献”,也就是它们的分配额。例如,假定以X、Y、Z代表三种生产要素,又假定它们的不同组合可产生如下各不相同的效用:X+Y=100,2X+3Z=290,4Y+5Z=590,则X=40,Y=60,Z=70。归属论的根本错误在于,颠倒了生产资料价值形成的正常过程;混同了使用价值生产和价值的创造;为剥削收入进行辩护。

克拉克的“边际生产力论”进一步将“边际效用论”、“生产三要素论”和“土地收益递减律”结合起来,企图论证完全自由竞争的静态社会条件下,存在着按照生产要素的实际生产贡献(即按边际生产力)决定收入的自然规律。克拉克认为,边际效用论、生产三要素论和土地收益递减律都是不必再证明的公理,而劳动与资本收益递减律又是土地收益递减律的扩大。据此,他提出,在劳动不变而相继增加资本时,每一单位增加资本所提供的产量(产值)增量依次递减,最后增加的单位资本所增加的产量(产值),就是资本的边际生产力。由于资本家与企业家之间利害关系的制约,资本利息必决定于资本边际生产力。同样,在资本不变而相继增加劳动时,每一增量劳动所提供的增量产量(或产值)依次递减,最后增加的单位劳动所增加的产量(产值),就是劳动的边际生产力。劳动与资本的利害关系使工资必决定于劳动边际生产力。克拉克否认平均利润的存在,认为企业家是执行“调和职能”的劳动者,所以企业家收入属于工资中之一类,按劳动边际生产力决定。克拉克又把土地归入资本,地租被视为土地投资的报酬,按资本边际生产力决定。企业超额利润被视为暂时的过渡性的动态经济范畴,将会因技术水平的普遍提高而化为其他收入(主要是加到工资中)。边际生产力论的出现,终于完成了将边际效用原理推广到包括产品分配领域在内的整个经济生活领域的过程。它也是边际效用学派的最具代表性的分配论。这种理论混同了使用价值生产和价值的创造;无视技术进步和劳动组织的改善在提高社会生产力方面的重大作用;把资本剥削劳动的关系歪曲为劳资互利合作的关系。

边际效用学派的影响

边际效用学派对资产阶级经济学有广泛而深远的影响。边际效用论和边际生产力论是以A.马歇尔为代表的英国剑桥学派的理论支柱之一,又是现代资产阶级微观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J.M.凯恩斯完全接受了包括边际生产力分配论在内的边际原理和方法,将它推广应用于分析宏观经济范畴,从而使边际原理成为现代资产阶级宏观经济学的重要工具之一。由杰文斯和洛桑学派倡导的数学分析方法,在20世纪30年代以后的资产阶级经济计量学中被大大地发展了。近些年来,边际效用学派的理论原理、分析方法和以自由竞争为中心内容的政策主张,在所谓现代新古典学派,包括后凯恩斯主义两大支派之一的所谓新古典综合派代表者的著作中愈益受到重视和宣扬,成为他们的经济增长论和分配论的重要理论依据。与此同时,这些理论和方法也受到后凯恩斯主义另一支派即英国新剑桥学派的猛烈抨击。双方围绕“资本问题”展开的论战,是后凯恩斯学派中“两个剑桥之争”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美国的一些所谓激进政治经济学家也对“边际生产力论”提出了严厉的批判。

参考书目
  1. 陈岱孙主编:《政治经济学史》下册,吉林人民出版社,长春,1981。
  2. 鲁友章、李宗正主编:《经济学说史》下册,人民出版社,北京,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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