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Yuanshi
记录元朝史事的纪传体史书。宋濂(1310~1381)、王祎(1322~1373)主编。全书二百一十卷,包括本纪四十七卷、志五十八卷、表八卷、列传九十七卷,记述了从蒙古族兴起到元朝建立和灭亡的历史。
明洪武元年(1368),即元亡的当年,明太祖朱元璋下令编修《元史》。第二年,以左丞相李善长为监修,宋濂、王祎为总裁,赵埙等十六人为纂修,于南京天界寺开局编写,仅用了一百八十八天,便修成了一百五十九卷。接着又派欧阳佑等往北平搜集元顺帝一朝的史料,于洪武三年重开史局,纂修除赵埙外,另召朱右等十四人参加,用了一百四十三天续修成五十三卷。然后合前后两书,按本纪、志、表、列传厘分后,共成二百一十卷。全部编撰工作历时只三百三十一天。
《元史》由于成书仓促,而且出于众手,出现了不少谬误,历来就遭到学者们的非难。所指出的问题主要是:随得随抄,前后重复,失于剪裁;又不彼此互对,考定异同,时见抵牾。如本纪或一事而再书,列传或一人而两传。同一专名,译名不一。史文译改,有时全反原意。沿袭案牍之文,以致《河渠志》、《祭祀志》出现了耿参政、田司徒、郝参政等官称而不记其名。又据案牍编宰相年表,仅删去其官衔而不予考订,以致有姓无名。列传照抄碑志家传之类,取舍不当之处甚多。改写纪年的干支,竟有误推一甲子六十年的情况,使史实完全错乱。史料中没有具体庙号的皇帝,改写时弄错的例子甚多,如将太祖误为太宗,太宗误为太祖,宪宗误为世祖,世祖误为宪宗等。纂修人对前代和元朝蒙古族的制度也不熟悉,如宋朝各州另有军号、郡名,《地理志》述沿革,却写成某州已改为某军、某郡之类。又如蒙古各汗的斡耳朵,汗死“其帐不旷”,由后代后妃世守以享用其岁赐,《后妃表》编者竟据此名单列为某一皇帝的妻妾。如此等等。所以清人钱大昕嘲笑“修《元史》者,皆草泽腐儒,不谙掌故”,因此下笔“无不差谬”。
但是,作为研究元代历史的史料来看,《元史》比其他某些正史的史料价值更高。
(1)元代的十三朝实录和《经世大典》已经失传,其部分内容赖《元史》得以保存下来。
(2)《元史》的本纪和志占去全书一半,而本纪占全书近四分之一,《文宗纪》竟多达一年一卷。有人批评它不合定例,不知芟削。然而这种作法却起到保存上述失传史料的作用。列传部分,由于元代史馆的资料就不完备,汉人(特别是文人)常有碑传可资参考,而一些蒙古名臣往往无从搜寻,因此立传有详于文人,略于蒙古将相大臣的现象。如丞相见于表的有五十九人,而立传的不及一半。太祖诸弟、诸子仅各有一人有传,太宗以后皇子无一人立传。可是就见于列传的蒙古、色目人而言,其中有一小半人已没有别的史料可供参考,后世对这些当时有很大影响的历史人物的事迹只能通过《元史》才能了解。
(3)纂修者违反了修史的惯例,没有删去儒家学者认为不屑一提的史实。如有人批评“作佛事则本纪必书,游皇城入之礼乐志”。又批评它“列传则先及释老,次以方技,皆不合前史遗规”。《元史》中保留或增加了这些内容,正是反映元代一些重大社会内容的史实。此外如《地理志》附录河源、西北地、安南郡县等项,《祭祀志》附国俗旧礼,《食货志》增创岁赐一卷,这都是根据元代实际情况保留下来的重要史料。
书成不久,就有朱右作《元史拾遗》,解缙作《元史正误》。解缙还奉旨改修。清朝以来,不断有人重修《元史》。留传到现在的,有邵远平的《元史类编》,魏源的《元史新编》,曾廉的《元书》,柯劭忞的《新元史》,屠寄的《蒙兀儿史记》等。但它们都不能取代《元史》原书。
《元史》于明洪武三年(1370)冬刻成(见彩图)。
嘉靖时南京国子监用洪武旧版重印,损坏的版页则重新补刊,称为南监本。1935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百衲本《元史》,是以九十九卷残洪武本和南监本合配影印的,但其中有描修的错误。1976年中华书局出版了《元史》标点校勘本,以百衲本为底本,校对了北京图书馆藏原书、北京大学图书馆藏一百四十四卷残洪武本及其他版本。除本书互校外,又参考有关史料进行了校勘,并吸取了前人的考订成果,是目前较好的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