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Deyizhi yinyue
[外文]:music of Germany
古代日耳曼民族的音乐已难以考证,如今仅有出土的古代乐器骨笛和铜铸的管乐器卢尔。18世纪末在丹麦及德国北部发现的史前时代的乐器卢尔,大约产生于公元前16~前6世纪。卢尔长达2米,常成对,其铸造技术相当完善。据历史记载:古罗马人常把日耳曼俘虏用于演奏乐器。由此可见,铜管乐器的制造与演奏,在日耳曼民族中已有悠久的历史。
中世纪由于教会的严酷统治,日耳曼民族的器乐传统有所削弱或中断,声乐居主导地位,但日耳曼的声乐中常常具有器乐性。9世纪后,东部的弗朗克王国称为德意志,这时已在格列高利圣咏的基础上有所突破,产生了具有曲调性和抒情性的新形式特罗普和西昆斯,丰富了歌唱的表现力和音乐性,并显示出与器乐的联系,有别于格列高利圣咏的纯声乐性。与此同时,民间艺人和流浪乐师仍演奏乐器,但常遭到教会的取缔与迫害。随着城市的兴建,世俗歌曲于12世纪兴起,并出现了德意志最早的戏剧音乐,其作者是女作曲家H.van宾根(1098~1179)。12~13世纪间,出现了富于抒情性的“恋诗歌”,与罗曼民族的吟唱诗人的诗歌相仿,同属于骑士文艺。最著名的恋诗歌手是福格尔韦德的瓦尔特(约1170~约1230),他的歌曲以词曲并茂称著。当时,恋诗歌手们常举行歌唱竞赛,这说明歌唱艺术已相当发达。根据19世纪在巴伐利亚州南部修道院图书馆中发现的12、13世纪的诗歌集手抄本《博伊伦之歌》可以看出,即使在宗教和封建势力严酷统治的禁欲主义时代,民间仍然存在着热爱生活、反抗宗教压迫的世俗性诗歌。随着市民文化的发展,14世纪在德意志南部、西南部的城市中产生了“歌唱师傅”。他们大多是手工艺匠或一般市民,与恋诗歌手多为骑士有所不同。歌唱师傅制度常具有手工艺行会的性质,按严格的规定进行诗歌创作、演唱实践与考核,分学徒、学友、歌手、诗人、师傅5个等级。最著名的歌唱师傅是纽伦堡的鞋匠H.萨克斯(1494~1576),他的诗歌以诗词、而非以音乐称著。恋诗歌手和歌唱师傅的音乐多为单声部的独唱曲,由简单的乐器伴奏。与此同时,在城市中还有同样按行会方式组织的城市吹鼓手,他们对器乐的振兴起了促进作用。管乐在当时的市民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如在城楼上吹奏铜管乐器报时、报警以及为节庆、婚礼奏乐等。这时,管风琴音乐也有所发展,出现了著名的盲人管风琴家C.保曼(约1410~1473),他是早期文艺复兴时期的多才多艺的乐师。
宗教改革与文艺复兴时期宗教改革对德意志音乐演变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曾根据民歌(包括情歌)改编或创作了不少新教的众赞歌,由参与做礼拜的广大群众一起歌唱,改变了以往旧教仅由唱诗班歌唱的惯例。这不仅使音乐得到普及,也加强了宗教音乐与民间的联系,并对德意志音乐民族特性的逐步形成有深远的影响。众赞歌不仅成为新教礼拜仪式的核心内容,也成为后世不少作曲家(如J.S.巴赫)创作的音乐基础。
在这一历史时期中,欧洲乐坛上先后占主导地位的尼德兰音乐家和意大利音乐家,也在德意志音乐生活中占有主导地位。16世纪,不少德意志诸侯聘请佛兰德乐师任宫廷乐长,17世纪起,以改聘意大利乐师为主。因此,从文艺复兴时期直至18世纪初,德意志音乐还谈不上具有鲜明的民族特性,而深受异族音乐的制约。但这并不意味着这时的德意志音乐没有创造和发展,17世纪在宗教音乐方面(受难曲、康塔塔等)以及器乐方面(尤其是管风琴音乐和乐队组曲形式)均有很大发展。这时突出的代表人物,在17世纪上半叶有被称为“三S”的H.许茨(1585~1672)、J.H.沙因(1586~1630)和S.沙伊特(1587~1654),在下半叶有J.J.弗罗贝格尔(1616~1667),J.帕黑贝尔(1653~1706)和J.库瑙等,他们为18世纪德意志的巴罗克音乐打下了基础。其中,许茨对德意志音乐作出了突出贡献。他将佛兰德、意大利的音乐成就和德意志中部的传统形式(新教众赞歌等)加以融合,在声乐创作中使音乐与德语的特性相适应,并使朗诵调德语化,在器乐中使音乐动机个性化。他是文艺复兴音乐和宗教音乐改革的集大成者,被人们奉为“新的德意志音乐之父”。
巴罗克时期18世纪上半叶的德意志音乐,在汲取意、法、英诸国音乐成就的基础上,谱写了德意志音乐历史中第一个光辉的篇章。音乐生活的中心,除教堂外,宫廷也日益活跃。即便是小国也竞相设立乐队、招聘乐长,甚至建造自己的歌剧院。这对德意志音乐的普及和发展,对德意志音乐生活多中心的形成,以及此后长期的延续(甚至一直到如今),都有深远的影响。
与社会的保守、落后相适应,18世纪上半叶的德意志音乐在许多方面仍有保守、落后的现象。如复调仍占主导地位,仍奉意大利或法兰西的音乐风格为楷模,而缺乏对本民族音乐风格有意识的追求等等。这一时期,在一些先进的国家,主调织体早已处于统治地位,并已形成其民族特有的音乐风格,德国相形见绌。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伟大的作曲家,他们在有限的范围内进行了登峰造极的创造,把旧的发挥到极限,并为新的开拓了远大的前景。J.S.巴赫就是这样一位集古代音乐之大成、开近代音乐先河的人物。他的复调音乐继尼德兰乐派在技艺上充分发挥之后,在艺术表现上开拓了崭新的境界,扩大了思想情感的表现幅度,使之充分个性化。他继承并发展了自路德以来新教众赞歌的传统,融汇了北德、中德、南德以及别国管风琴乐派的成就,把德意志新教的管风琴艺术推向了高峰。与此同时也为哈普西科德艺术开创了新的天地,使哈普西科德日益成为主要的乐器。除歌剧外,他几乎对当时所有的音乐体裁都作出了杰出的贡献。18世纪上半叶的巴罗克音乐,通过他达到了发展的高峰。G.F.亨德尔的成就堪与巴赫媲美。他的主要成就在歌剧方面。他强化了音乐的戏剧表现力,尤其在清唱剧的合唱中,使音乐具有宏伟的气概。G.P.泰勒曼在当时的名声和影响远远超过巴赫,其作品风格多样,并能模仿各国、各种风格写作,其后期创作则已由巴罗克风格转向妩媚风格。
向古典风格演变的过渡时期18世纪中叶,德意志音乐经历重大的演变,严谨的复调手法和宏大的巴罗克风格,逐渐为织体简明的主调手法和轻巧的妩媚风格、多感风格所取代,赋格体裁形式的主导地位让位给奏鸣曲及奏鸣曲式。这一时期的代表人物有巴赫的次子C.P.E.巴赫。与此同时,以曼海姆宫廷为中心形成了“曼海姆乐派”,使管弦乐队及其表现力获得了空前的发展,为古典交响曲的产生奠定了基础。其代表人物是曼海姆乐队指挥兼作曲家J.斯塔米茨。18世纪下半叶,德意志歌剧也有了新的发展。一方面是意大利式的巴罗克歌剧由C.W.格鲁克进行了改革。格鲁克在启蒙运动思想的影响下,强调真实、纯朴、自然,以真实的反映生活和刻划人物性格取代了僵化的形式和空洞的炫技。另一方面德意志本民族的歌唱剧也获得了重大发展。歌唱剧富于生活气息和民间风格,质朴而通俗,代表着市民阶层的艺术,主要作曲家有J.A.希勒(1728~1804)和K.D.von迪特斯多夫(1739~1799)。
18世纪中叶的德意志音乐风格,尽管其延续时间不长,但完成了向古典风格演变的历史过渡。
古典主义时期18世纪70、80年代起至19世纪初形成的维也纳古典乐派,是德意志古典音乐发展的高峰。从此,欧洲音乐中心由意大利转到了德意志。维也纳古典乐派的 3位主要代表人物是J.海顿、W.A.莫扎特和L.van贝多芬,他们的音乐使内容与形式、理智与情感达到高度完美的统一。他们出身低微,都通过自己毕生的创造和奋斗或早或迟地在相当程度上摆脱了宫廷的桎梏,这标志着音乐中心由教堂转移到宫廷之后,又由宫廷逐渐转移到市民社会。海顿在为匈牙利埃斯泰尔哈济宫廷服务近30年后,在他的晚年两次前往早期资本主义的英国,摆脱了宫廷的羁绊,乐风也相应地产生了变化;莫扎特于1881年毅然与萨尔茨堡大主教宫廷决裂,迁居维也纳度过他最后的、也是最重要的10年,作为一个市民艺术家自由地从事艺术创作;贝多芬则更早地在维也纳一些开明贵族的资助下,靠自由出版作品、教学和演奏,独立地进行创作。他们的思想和创作是时代思潮和社会意识影响下的产物:海顿、莫扎特身上打有18世纪启蒙运动和共济会思想的烙印,而贝多芬则更深地受到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思想影响。这些也正是这一时期德意志古典音乐的思想情感基础和风格形成的前提。贝多芬更使古典风格向浪漫风格发展和演变,他不仅在古典音乐形式上有所突破,并且在表现的广度和深度上也有新的开拓,对整个19世纪西方音乐的发展起了决定性的影响。
浪漫主义时期19世纪的德意志音乐,深受这一时期的德意志哲学和浪漫主义文学、诗歌的影响,并与19世纪德意志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有密切的联系。
法国资产阶级革命为德意志进步的市民音乐家们带来了莫大鼓舞和希望,但是,很快地随着拿破仑军队的侵略以及封建复辟而消失了。尽管孤寂、悲伤、消沉、甚至绝望的阴影,以及形形色色的矛盾和冲突,不时会出现在这些音乐之中,可是美好的理想始终是照亮19世纪德意志浪漫主义音乐的明星。在整个19世纪德意志浪漫主义音乐中,他律论的因素日益胜过了自律论,这一点使它和巴罗克音乐、古典音乐在内容、形式和风格上都大相径庭。个人主观体验的表现和内心世界的刻划,个性的解放和幻想的自由、以及情感因素的主宰地位,导致了浪漫主义音乐表现力大大加强,从而使音乐的形式(包括曲式)具有开放性和即兴幻想性,使和声、配器具有浓郁的色彩性和无比的丰富性;浪漫主义音乐强调大自然的气息和诗意的境界等,也更加强了它的直接感染力。
1821年,C.M.von韦伯的歌剧《魔弹射手》于柏林首演,为德意志民族的浪漫主义歌剧树立了历史的里程碑。此后,H.马施纳和A.洛尔青继续遵循浪漫主义歌剧的方向,前者更使神秘的气息增强,而后者则加强了民族、民间的色调。F.门德尔松主要在器乐方面使浪漫主义的内容和古典的形式结合。R.舒曼在钢琴创作和艺术歌曲方面有所创新,他的钢琴“特性”在情调和心理的刻划上入木三分;他的艺术歌曲在诗意的表现上深刻感人,特别是他的钢琴伴奏部分,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和情调渲染、情景描绘的重要作用。继1778年古典文学家J.G.海尔德发表他所收集的民歌集以后,德国歌曲创作在民族民间的风格特性方面亦有所发展。在J.W.von歌德的影响下,出现了J.F.赖夏特(1752~1814)、C.F.策尔特(1758~1832)等风格单纯的歌曲流派。1826年后,F.西尔歇(1789~1860)收集及编作的民歌集也有重大影响。北德(柏林)的策尔特和南德(瑞士)的H.G.内格利(1773~1836)所倡导的男声合唱,很快蔓延至全德,成为德意志特有的合唱形式之一。
19世纪中叶以后产生了“新德意志乐派”,代表人物除长期在德国活动的匈牙利作曲家F.李斯特外,主要还有R.瓦格纳,他在歌剧方面进行了根本性的改革,创造了乐剧的形式,使管弦乐的表现力达到空前的高度。他的乐剧几乎全部以古日耳曼、古德意志的神话故事、民间传说为题材,具有宏伟的史诗性、戏剧性和一气呵成的完整性。他的影响远远不限于德意志和歌剧的领域。与强调音乐标题性的新德意志乐派相对地,J.勃拉姆斯则强调对古典形式原则的遵循,偏重于非标题性的器乐创作。他的作品具有鲜明的北德音乐风格,以深沉、苍劲见长。
19世纪末叶的晚期浪漫主义音乐中,除奥地利外,德国也出现了几位重要的作曲家,如R.施特劳斯。他早期的交响诗继承并发展了李斯特的交响诗,早期的歌剧《莎乐美》和《埃勒克特拉》,继承并发展了瓦格纳的乐剧,尤其是后者使不协和的和声、强烈的配器效果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但他自1910年创作《玫瑰骑士》起,歌剧风格骤变,回到质朴古风的轨道上去,然而在抒情性和朗诵性方面亦有所创新。H.普菲茨纳的歌剧《帕莱斯特里纳》,在形式表现上也饶有新意。M.雷格尔则继承、发展了巴赫的复调手法和管风琴艺术成就,使古典形式与瓦格纳的半音性结合。
20世纪20年代起,德国音乐力图摆脱19世纪情感洋溢的浪漫主义乐风,除以“新维也纳乐派”(见奥地利音乐)为代表的表现主义音乐外,20、30年代尚有新客观派音乐,它强调音乐就是纯粹的音乐本身,应着眼于音乐自律的形式和性能,其主要作曲家是P.欣德米特。他以精湛的技艺和完整的构思,写下了大量器乐曲,充分发挥了乐器的性能,并吸取了以巴赫为代表的巴罗克音乐的技法和风格,进行了推陈出新的创造。他的歌剧《画家马西斯》、《世界的和谐》等,也具有哲理性的构思和独创的音乐语言。在歌剧方面,K.魏尔(1900~1950)与剧作家B.布莱希特合作创造了一种新型的“歌曲剧”,它与布莱希特戏剧理论相适应,强调音乐的叙事性风格和内容的社会批判性。他最著名的代表作是与布莱希特合作的《三分钱歌剧》(1928),是根据18世纪英国的《乞丐歌剧》写成而又寓以新意。1933年后,他流亡巴黎,后至美国,在百老汇继续从事创作。他的音乐风格对后世、尤其对德国的H.艾斯勒等人有深远的影响。在新的宗教音乐方面,则有J.哈斯(1879~1960)、E.皮平(1901~ )和H.卡明斯基(1886~1946)等。
1933年,纳粹掌权后,疯狂迫害正义的音乐家,迫使大量音乐家流亡国外,尚在国内的作曲家也难以充分发挥其艺术创造力。纳粹统治强迫音乐为其反动政治服务,禁止一切犹太血统音乐家的作品、一切交战国的音乐和一切被列为“文化上的布尔什维克”的音乐,包括当时许多现代派的音乐。即使在这万马齐喑的环境中仍有一些德国作曲家坚持正义和进步,捍卫人性和自由,创作了留世的作品,如C.奥尔夫以其成名之作《博伊伦之歌》(1937),对残酷的暴力统治进行了有力的揭露和控诉,对美好的生活和爱情进行了热情的歌颂;童话歌剧《月亮》(1938)和《聪明的女人》(1942),同样富于生活情趣和哲理性;后者表现了智慧战胜强暴的主题思想,前者揭示了人世的私欲和紊乱,而最终人们重新享得和平的光明。作曲家W.埃克(1901~1984)自1933年起写的不少歌剧和舞剧,均获成功,如歌剧《哥伦布》(1933)、《彼尔·英特》(1938)和舞剧《察里沙的霍安》(1940)、《阿布拉克萨斯》(1948)。这两位作曲家的音乐语言纯朴易懂,具有个人特点,其流传及影响范围远远超出了时间、空间限制。
1949年分别建立了民主德国及联邦德国以后,经过几年的恢复,音乐事业均有新的发展。不少进步的、革命的作曲家从流亡地返回民主德国,致力于社会主义的音乐建设,如艾斯勒、E.H.迈耶等。前者创作了民主德国的国歌和其他群众歌曲,为布莱希特的一些戏剧配乐,并写下歌剧《约翰·浮士德》(1951)等;后者作有《曼斯菲尔德清唱剧》(1950)、康塔塔《鸽子的飞翔》(1952)等。此外,P.德绍、O.格斯特(1897~1969)和R.瓦格纳-雷杰尼(1903~1969)的歌剧,M.布廷(1888~1976)的器乐,均有所贡献。联邦德国的老一代作曲家中,奥尔夫和埃克仍继续以个人特有的风格进行创作;B.布拉赫尔(1903~1975)以“可变的节拍”,W.福特纳(1907~ )以继续发展的十二音技法等进行了创新;K.A.哈特曼(1905~1963)则以交响曲创作及组织现代音乐的演出而闻名。在新一代的作曲家中,B.A.齐默尔曼(1918~1970)以他“多元性”的歌剧《士兵们》(1960),继承了A.贝格表现主义歌剧《沃采克》的特点,具有强烈的表现力;H.W.亨策(1926~ )以自由的十二音技法写作了大量的歌剧、舞剧及交响曲等,有些具有明显的进步思想倾向;K.施托克豪森则以其电子音乐和写作各种先锋派音乐而闻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