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lilü jiegou
[外文]:structure of interest rates
各类利率之间比例关系构成。
在中国,利率结构按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
(1)按存、贷款划分,有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存款利率包括企事业单位定活期存款利率、城乡居民定活期储蓄利率,包括整存整取、零存整取、存本取息、整存零取、定活两便和华侨人民币储蓄存款;贷款利率主要有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固定资产贷款利率和特种贷款利率。
(2)按对利率的管制程度划分,有法定利率、基准利率、优惠利率、差别利率、同业拆借利率、各种有价证券利率和民间借贷利率。
(3)按借贷主体划分,有银行利率、非银行金融机构利率、有价证券利率。银行利率有中央银行利率和专业银行利率,中央银行利率又分存款和贷款利率。存款利率有法定准备率、备付金率、农村信用社在人民银行特种存款利率;贷款利率有铺底资金利率、基数贷款利率、再贴现率,以及“老少边穷”开发贷款、地方经济开发贷款和购买外汇额度人民币贷款利率。专业银行利率有各种存款利率和各种贷款利率及优惠利率。非银行金融机构利率有农村信用社利率、城市信用社利率、信托投资公司利率、财务公司利率等。有价证券利率有国库券利率、金融债券利率、企业债券利率和银行大额可转让存单利率、民间借贷利率。
以上利率按各自期限有不同的档次。定期存款有 3个月,半年,1、2、3、5、8年等档次利率;基本建设贷款有1、2、3年档次利率。利率结构的简单与复杂,取决于国家政策因素,但主要取决于国民经济发展,尤其是金融业的发展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与多种经济成分相适应,存在多种金融机构,利率结构比较复杂。1956年以后,随着经济的高度集中和经济成分的单一化,利率结构相对比较简单。1979年改革开放以来,增加了利率档次,基本理顺了各层次利率之间关系,利率结构逐渐趋于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