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Guoji Fuxing Kaifa Yinhang
[外文]:International Bank for Re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IBRD
联合国所属的一个全球性政府间国际金融组织。又称世界银行。
1944年7月,参加联合国会议的44个国家的代表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布雷顿森林举行的联合国货币金融会议上,一致通过了《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1945年12月27日,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宣告成立。该银行有两个附属机构,即国际开发协会和国际金融公司,统称世界银行集团。总部设在华盛顿。
宗旨
(1)对用于生产目的的投资提供便利,以协助会员国的复兴与开发,鼓励不发达国家的生产及其资源的开发;
(2)保证或参与私人贷款和私人投资,促进私人对外投资;
(3)鼓励国际投资以开发会员国生产资源,促进国际贸易的长期平衡发展,维持国际收支的平衡;
(4)在提供贷款保证时,应同其他方面的国际贷款配合。
组织机构
世界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由会员国各指派1名理事和1名副理事组成。各国一般委派财政部长、中央银行行长或其他相当地位的高级官员担任,任期5年,可以连任。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其主要职责是:批准接纳会员国;决定银行股本的调整;决定银行净收入的分配;停止会员资格;批准修正银行协定以及其他重大问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的机构是执行董事会,设执行董事21人,其中5人是常任执行董事,由持有股份最多的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五国指派,其余16人由其他会员国按地区分组联合推选。执行董事会选择1人为行长,主持日常事务。行长担任执行董事会主席,但无投票权,只在执行董事会表决中双方票数相等时才可以投决定性的一票。
资金来源
(1)会员国缴纳的股金;
(2)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发行的债券;
(3)出让债权收入;
(4)利润收入。银行成立之初,法定资本为100亿美元,分为10万股,每股10万美元。以后经过多次调整。截至1985年6月30日,理事会决议所规定的法定认缴股本的增加额达 245.119亿特别提款权(约合当时的244.698亿美元)。但会员国并不按认缴资本缴付股金。按原来规定,会员国参加时先缴付股金的20%,其中2%以黄金或美元缴纳,18%以本国货币支付,其余80%应于银行催缴时缴纳。1959年银行资本增加一倍,但实缴额并未相应增加,会员国实际缴付的只是认缴额的1/10。因此,世界银行的实有资本是有限的,它的资金主要来自国际金融市场的借款。随着贷款业务的不断扩大,通过发行债券筹措的资金也迅速增长。1973年借款总额为 17.23亿美元,1985年增加到110.86亿美元。世界银行通过将贷出款项的债权转让给私人投资者(主要是商业银行)收回一部分资金,以扩大银行的资金周转能力。银行还有利润收入,1985年纯收益约11.37亿美元。
业务活动
主要是通过提供和组织长期贷款和投资,解决会员国战后恢复和发展经济的资金需要。所以,在其成立初期,贷款主要集中于欧洲国家,用于帮助其战后经济复兴,总贷款额约5亿美元。1948年以后,欧洲战后复兴主要依赖美国“马歇尔计划”的援助,于是世界银行贷款转向亚、非、拉发展中国家。贷款额逐年增加,从1973年的20.51亿美元增加到1985年的113.58亿美元。
贷款政策(1)只考虑经济因素作出贷款决定;
(2)根据会员国的援助策略和计划,制定银行的总贷款规划;
(3)审查会员国的贷款规划时,考虑借款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及利用该行资金的有效性;
(4)贷款只能用于生产性目的,贷款在各经济部门所占的比重,系根据借款国的发展目标和需要以及银行确定的优先次序,由双方共同商定;
(5)必须考虑偿还的前景,分析借款国的债信,因此,贷款对象一般是债信高,清偿能力强的国家;
(6)贷款主要贷给各国政府,如果借款者是非政府单位,则须由所在国政府提供担保。
贷款方式(1)按收入组别分配资金,贷款额度按人均国民收入把会员国分为5类,主要贷款对象是中等收入国家。
(2)按经济部门分配资金,贷款重点一向是各种基础设施,如公路、铁路、电信、港口及动力设备等,后来逐渐增加了对能源开发的贷款。1975年6月,世界银行为解决发展中国家在发展经济中严重缺乏资金的困难,增加了一种中间性贷款,即第三窗口贷款,作为原有贷款的一个补充。该贷款年利为4.5%,期限可达25年,贷款规模为10亿美元。借款条件是1972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低于375美元的国家。
进入80年代以来,世界银行大大加强了那些能直接影响发展中国家贫苦人民福利的投资,以便使他们积极参加到复兴进程中去,创造更多的财富。自1980年起,世界银行开始实行一项结构调整贷款计划,协助发展中国家解决因国际收支严重失调而引起的经济调整问题。这类贷款的目的,在于通过安排短期贷款来促进宏观或部门经济范围内的政策和机构的改革。接受此项贷款的国家,必须在相应的关键领域内(如金融中介、公共投资和国营企业管理)进行政策调整。
贷款条件(1)贷款对象一般限于会员国;
(2)借款国在不能按合理条件从其他渠道获得资金时,才能向银行申请贷款;
(3)专款专用,世界银行的贷款一般都是项目贷款,即规定贷款必须用于一定的工程项目,以期促进生产发展与经济增长。该行只在特殊情况下发放非项目贷款,用以解决进口物资设备的外汇需要,或战胜自然灾害,实行经济发展计划的资金需要。
贷款特点(1)贷款用途广,期限较长;
(2)贷款数额不受份额限制;
(3)审批和管理较为严格。
世界银行除贷款业务外,还有其他业务活动,如技术援助、担任国际联合贷款团的组织工作、协调与其他国际机构关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