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shehui zhibiao
[外文]:social indicator
一定社会现象和过程的质量与数量特征。反映客观事物、社会现象的结构或发展进程。它最初由美国社会学家R.A.鲍尔于1966年在《社会指标》一书中提出,很快成为社会学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60年代中至70年代,世界范围内曾形成了一场“社会指标运动”。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人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仅仅用经济指标不可能全面反映出社会的真实状况,需要一种更为全面的社会指标。
社会指标是一种测量社会结构、社会现象和社会过程的工具和手段。它具有计量性、具体性、时间性等特点。从不同的角度,可作如下区分:
(1)客观指标与主观指标。反映客观社会现象的指标,如人口出生率、人均住宅面积、就业率等,称为客观指标;主观指标指人们对客观社会现象的感受,常表现为人们的心理状态、愿望、满意程度等。
(2)描述性指标与评价性指标。描述性指标反映社会事实本身;评价性指标反映社会发展、社会效果在某些方面的利弊得失。
(3)肯定指标、否定指标和中性指标。肯定指标又称社会进步或发展指标;否定指标又称问题性指标;中性指标是与人们的价值取向和愿望无直接关系的指标。
社会指标具有反映社会状况、评价社会政策、监测社会目标、比较社会计划、预测社会发展等功能。它是进行社会学理论研究和经验研究的重要工具,也是政府部门制定社会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