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canjin jiaodai
[外文]:sankin kōtai
日本江户幕府严密控制各地大名的重要措施。规定各地大名要在一定期间轮流来江户参觐,又名参勤交代(见幕府政治)。大名参觐主君始见于战国时代,关原之战(见德川家康)后,各地大名为取悦德川氏,蜂涌至江户表示忠诚,德川家康为笼络他们而赐以宅地,供其建造邸宅安置妻室。(见彩图)。1615年,幕府制定《武家诸法度》,开始对参觐时的随员数量作出规定。1635年德川家光修订《武家诸法度》后,形成完备的制度。
《武家诸法度》规定,全国大名平时须部分留住江户,辅佐将军,部分在自己领地主持藩国政务,以一年为期,期满轮换,轮换期为每年4月。1642年,将谱代大名(德川氏嫡系大名)的轮换期改为 2月,其中关东、东海道大名定为9月。作为特例,规定关东大名在府在国各半;担任幕府要职的水户藩等大名长期留住江户;负有接待朝鲜使节任务的对马藩宗氏 3年一参,停留时间亦仅4个月。1722年,幕府为解决财政困难,实行“上缴米制”,规定藩国每产米1万石要向幕府缴纳100石。作为代替,大名在江户参觐期缩减为半年,但 3年后又复旧制。1862年,幕府权威日降,参觐之制亦随之松弛,规定重要藩国大名3年内可有1年参觐,余者百日即可,大名回藩时,妻子亦可同行。1865年后,倒幕战起,参觐之制名存实亡。
参觐交代加强了幕府的集权统治。各地大名,藩国交错,相邻诸藩交替参觐,有利于防止其结党行动。按规定,大名妻子常往江户,实际成为德川氏手中的人质;而且,在江户建造邸宅、供养妻室家臣的费用及参觐的路费,都由大名自己承担,也削弱了大名的经济实力。另一方面,各地大名为弥补其巨大开支,于大阪、江户建立仓储,贩卖其从领地收来的稻米,客观上促进了以大阪、江户为中心的商业的发展。同时,各地大名定期轮班参觐,也促进了江户与各地区间的交通运输的发展,增强了各地的文化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