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Womende Jingji Zhengce
[外文]:Our Economic Policy
毛泽东1934年1月在瑞金召开的第二次全国工农代表大会上的报告,论述了中国革命根据地经济建设的方针和政策。
1934年初,国民党反动派继续组织武装力量对苏区进行“围剿”,并在经济上实行封锁。为了发展红色区域的经济建设,在中央红色区域召开了工农代表大会,会上,毛泽东作了这个报告。
毛泽东指出:我们的经济政策的原则,是进行一切可能的和必须的经济方面的建设,集中经济力量供给战争,同时竭力改良民众的生活,巩固工农在经济方面的联合,保证无产阶级对于农民的领导,争取国营经济对私人经济的领导,造成将来发展到社会主义的前提。
红色区域经济建设的中心,应当是发展农业生产,发展工业生产,发展对外贸易和发展合作社,而农业生产是红色区域经济建设中的第一位。它不仅需要解决最重要的粮食问题,而且需要解决衣服、砂糖、纸张等项日常用品的原料的供给问题。森林的培养、畜产的增殖,也是农业的重要部分。在小农经济基础上,对于某些重要农产品生产作出适当计划,也是容许和必须的。要发展农业生产,要领导农民解决劳动力、耕牛、肥料、种子、水利等困难问题。为着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各地应组织小范围的农事试验场,设立农业研究学校和农产品展览所。要恢复和发展红色区域的手工业和某些工业生产,其中重要的是烟、纸、钨砂、樟脑、织布、制药、制糖、农具和肥料等。在散漫的手工业基础上,不可能作到全部精密的计划,但对国家经营和合作社经营的事业,要作相当的精密的计划,确切地计算原料生产,计算到国民党占领区和在红色区域内部的市场。要有计划地组织对国民党占领区的贸易。由红色政权直接经营若干项必要的商品流通,如食盐和布匹的输入,粮食和钨砂的输出,粮食在红色区域内部的调剂等。
毛泽东指出:在红色区域内的经济成份,是由国营事业、合作社事业和私人事业这三方面组成的。国家经营的经济,目前只限于可能的和必要的一部分。但它们的前途是不可限量的。而私人经济是国家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所需要的,只要它不越出政府法律范围之外,不仅不加阻止,而且要加以提倡和奖励。
毛泽东认为:只有发展经济,才能增加财政收入,这是财政政策的基本方针。同时指出在财政支出上,应该根据节省的方针。
毛泽东在这个报告中为革命根据地经济建设所制定的方针、政策,对革命根据地的经济发展、对克服由于国民党反动派的经济封锁所造成的困难、对供应革命战争的需要起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