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shangpin bijia
[外文]:parity rate of commodity
同一时间同一市场上不同商品价格之间的比例关系。
确定比价的因素
在中国,由国家定价的商品,确定比价主要考虑三个因素:
(1)商品的价值(或价值的转化形态)。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因此各种商品之间的比价,应当基本上反映各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量即价值量之间的比例关系,以体现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
(2)商品的供求关系。商品的比价要受市场供求的影响,反过来,商品比价对供求又有反作用。所以,商品比价关系要适应市场供求的变化;反过来又要调节供求,使之向平衡方向发展。
(3)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在某些商品长期供求不平衡的情况下,国家为了满足生产和消费的需要,保证国民经济的平衡发展,往往通过调高或调低价格来调节生产和流通,指导企业的投资方向。对于需要鼓励生产或限制消费的商品,规定比较高的价格,超过与其他商品的价值交换比例;对于需要限制生产或鼓励推广使用的商品,规定比较低的价格,低于与其他商品的价值交换比例。此外,确定商品比价还要参考商品比价的历史资料。因此,各种商品的比价关系同各种商品的价值之间的比例关系是不会完全一致的。但是,各种商品的价值之间的比例关系仍然是商品比价关系的基础,因为商品的价格背离其价值的幅度,是有一定客观限度的。
比价的种类
主要有工农业产品比价、农产品比价和工业品比价三种:
工农业产品比价同一时间同一市场工业品销售价格与农产品收购价格之间的比例关系。在中国,工农业产品比价是否合理,是关系到发展工农业生产,正确处理工农关系,巩固工农联盟的一个重大问题。工农业产品必须按照等价交换原则,相互之间保持合理的比价关系。
在中国,工农业产品比价有两种计算方法:
(1)用工业品零售价格指数与农产品收购价格指数计算的综合交换比价。其计算公式是:
它反映工农业商品交换比价的总趋势,可用以观察不同时期农民用农产品换回工业品数量的增减情况。
(2)用某种工业品零售价格与某种农产品收购价格计算的单项交换比价。其计算公式是:
它反映这一工业品和这一农产品交换比例的发展趋势,可用以观察不同时期农民用某种农产品换回某种工业品的数量。例如,一斤粮食可以换多少斤食盐,一斤棉花可以换多少尺白布等。
农产品比价在同一时间同一市场上各种农产品价格之间的比例关系。在中国,安排农产品比价时,主要是处理以下一些关系:
(1)粮食作物与重要经济作物之间的比价关系。
(2)粮食作物与以粮食为饲料的畜产品之间的比价关系。
(3)同一农产品多种用途之间的比价关系。有些农副产品一物可以有多种用途,如中国南方的竹笋、笋干、毛竹和竹纸浆等即多种用途产品。运用价格杠杆,可以促进或限制同一农作物的某些品种的增长。
(4)某些可以相互替代的农副产品之间的比价关系。如猪、牛、羊肉之间,肉与蛋之间都有一定的替代关系,合理安排它们之间的比价关系有利于协调发展。合理的农产品比价,可以促进各种农产品生产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
工业品比价同一时间同一市场上各种工业品价格的比例关系。中国的工业品比价主要有:原材料工业产品与加工工业产品之间的比价;以工矿产品为原材料制造的产品与以农副产品为原料制造的产品之间的比价;新产品与老产品的比价;成品与半成品的比价;主机与备品、配件之间的比价;成品与加工协作件之间的比价;高级消费品与普通消费品之间的比价;主产品与联产品、副产品之间的比价;耐用消费品与一般消费品之间的比价;代用品与被代用品之间的比价;等等。合理的工业品比价有利于不同工业部门之间和行业内部有计划按比例地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