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Buliansiqi Tiaoyue
中俄两国于清雍正五年(1727)订立的划分中俄在蒙古地区北部边界(即中俄中段边界)的条约。关于划分这部分国界的问题,中国方面从康熙二十八年(1689)《尼布楚条约》签订、中俄划定东段边界起,曾多次建议俄国举行谈判,但俄国利用边界未划定的状况,蚕食蒙古的大片土地,一直拒绝中国的建议。后来因担心边境问题长期拖延不决,将严重影响对华贸易,叶卡捷琳娜一世才于雍正三年任命萨瓦·务拉的思拉维赤为特命全权大使来华,雍正五年五月十五日,萨瓦与中国代表在边境举行谈判。为了侵占中国的更多领土,萨瓦在谈判期间使用种种侵略手段向中方施加压力。由于中国方面的让步,七月十五日(8月31日),中俄代表签订界约,因订约地点在布尔河畔,故称《布连斯奇条约》。该约规定的中俄中段边界,以恰克图和鄂尔怀图之间的第一个鄂博为起点,由此向东至额尔古纳河,向西至沙毕纳依岭(即沙宾达巴哈),北部归俄国,南部归中国。《布连斯奇条约》签订后,中俄双方即派出界务官,分组前往恰克图迤东和迤西,划定地段,勘分国界。在勘界过程中,俄方进一步将一些原属中国的土地划入沙俄版图。勘界结果,双方分别订立了《阿巴哈依图界约》和《色楞格界约》,在东面设置了六十三个界标,在西面设置了二十四个界标。中俄中段划界工作至此全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