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Chenna
[外文]:Dign╣ga (约5~6世纪)
古印度大乘佛教瑜伽行派论师,佛教新因明的创始人,后人称为“中世纪正理学之父”。据《大唐西域记》卷十、《成唯识论述记》卷一、卷三以及多罗那他《印度佛教史》第23章等记载,为南印度香至国人,属婆罗门种姓。出家后先为小乘佛教犊子部信徒,后改学大乘。据说是世亲弟子。于南印度安达罗国作《因明论》,擅长因明比量,在与佛教以外其他教派的辩论中屡屡获胜,常在那烂陀寺讲《俱舍论》和唯识、因明学说。因受小乘佛教经量部的影响,主张“有相唯识”说。认为在识(能缘)的活动中,会变带出境(所缘)的影相;境有实体,能够使能缘识缘托而生。又从“量”(认识)的角度考察,提出“三分”说:识能够变带出被认识的境的影相,此名为“相分”;识能够认识境,此名为“见分”;识能够自己体认自己,此名为“自证分”。相分有实体,见分有行相,这种主张被称为“有相唯识”。陈那开始提出“境不离识”的主张,使“唯识无境”的唯识学说在性质上有所改变。
改革因明学说是陈那的最大贡献。他的因明学说被称为“新因明”。其改革要点有:
(1)主张只有现量与比量两种认识,舍弃了圣教量、譬喻量等认识途径;
(2)认为现量必须是纯粹的知觉,不带任何“名相”概念的分别作用;
(3)将五支作法变为三支作法,删去合、结二支;
(4)创制“九句因”以判定因的正确与错误,进一步充实了“因三相”的逻辑内容;
(5)区分喻体与喻依,使同喻体与异喻体之间形成换质换位的关系;
(6)提出“遮诠”说,强调概念通过否定事物矛盾性质以肯定事物自身的性质。这些改革,将正理派与佛教古因明的类比推理改造成为演绎推理,是印度逻辑史上的一大飞跃和转折。
主要著作为《集量论》(现存藏文译本)。此外还有《因明正理门论》、《取因假设论》、《观总相论颂》、《佛母般若波罗蜜多圆集要义论》(以上现存汉文译本)和《因轮论》、《观三世论》、《普贤行愿义摄》、《入瑜伽》、《阿毗达磨(俱舍论)注紧要义灯》、《圣文殊瞿沙赞》(以上现存藏文译本)以及《解捲论》(《掌中论》)、《观所缘缘论》(以上现存汉、藏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