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xuexiao yu jiating de lianxi
[外文]:school-home relationship
指学校和家庭在教育青少年儿童方面的合作和联系。学校是有计划、有组织、有系统地对年轻一代进行教育的社会机构,家庭是以婚姻、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基本单位,两者必须加强相互之间的联系,才能更好地完成培养和教育年轻一代的历史使命。
对学校和家庭的教育作用,历来有不同的看法。古希腊人认为,儿童 7岁起就应进国立学校学习,这样才能受到良好的教育;古罗马人则相反,认为只有家庭才能给儿童以良好的教育。欧洲中世纪时,基督教教会统治教育,认为儿童在修道院及教会学校等机构才会受到良好的教育。到18世纪和19世纪初,这方面的主张比较分歧,有人认为应由家庭给予儿童合理的教育,有人则认为应恢复古希腊的做法,使儿童从小就进公立学校受正规的教育,等等。中国的教育理论和教育工作者强调,儿童教育的任务应由包括学校和家庭在内的整个社会来承担,并从这个观点出发,十分注意把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密切联系起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校与家庭的共同教育目标是,培养青少年儿童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新一代。其中,学校教育起主导作用,家庭教育也有重大影响。学校与家庭联系应起的作用是:
(1)交流经验,互通情况,协调一致,共同促进儿童在德、智、体各方面的发展。
(2)发挥学校对家庭教育的指导性作用,如根据学校教育需要对家长教育子女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和解决办法,按照具体情况,进行指导。
(3)家长可对学校教学教育工作,提出改进建议。
学校与家庭的联系一般采取的方式有:
(1)个别式,如教师进行家访,家长进行校访(为此常建立“校访日”制度)或请家长到学校谈话,就一般的教育问题对家长进行个别辅导等。
(2)集体式,如召开各种类型的家长会,举办普及教育科学知识的讲习班或报告会等。其中最常用的方式是开家长会。此外,设学校与家长联系本或学生手册,经常或定期请家长查阅教师批改过的作业成绩卷,向家长发有关通知书、学生成绩报告单等,也是常用的联系方式。有的学校还设家长委员会。
学校与家庭联系时,学校、教师和家长对学生言行的态度、评价或处理必须一致,以便学生有所遵循,产生预期的教育效果。因此,双方的联系应该建立在互相信任和尊重的基础上。在平时,学校应要求学生在家遵守生活制度,履行学生守则,完成家庭作业,积极参加家务劳动;家庭则要主动配合学校做学生的教育工作,努力贯彻学校的教学与教育意图。
学校与家庭联系的范围和内容,一般仅及于在校青少年儿童的教育问题,但近年来已在日趋扩大,如怎样抓好尚未入学的幼儿的早期教育问题,以及研究已离校的青少年的升学或就业问题,等等。
随着教育的普及与提高,学校与家庭联系的途径与方式也在不断改变。如按照学校所在地区的各种特点,通过街道、村民或居民委员会进行联系,通过电化教育家庭教育讲座和组织校外活动进行联系等。由于这种联系的重要性日益为人们所了解,它在组织上制度上受到各级领导和社会舆论的支持,有关工作正在日益广泛深入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