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San Ji Huiyi
[外文]:┵tats-généraux
法国中世纪的等级代表会议。参加者有僧侣、贵族和市民三个等级的代表。通常是国家遇到困难时,国王为寻求援助而召集会议,因此会议是不定期的。它的主要职能之一是批准国王征收新税。在会议期间,三个等级各自讨论议案,只有在拟定对国王的回答时才举行联席会议。三个等级,不分代表多少,各有一票表决权。
1300年,法国与佛兰德交战,财政支出增加。腓力四世向法国教会征税,遭到罗马教皇卜尼法斯八世拒绝,双方发生冲突。为了争取社会各阶层的支持,1302年腓力四世召开第 1次三级会议。百年战争时期,为了抵抗外敌,三级会议有权监督政府。1356~1358年巴黎人民起义期间,三级会议成为常设性的执行机关,无论御前会议、军队和国家机构,都要受三级会议的监督。16~17世纪初,专制王权加强,三级会议的权力被削弱。从1614年到路易十六统治时期,三级会议中断了175年。法国大革命前夕,由于国王财政困窘,1789年5月5日在凡尔赛重新召开三级会议。第三等级代表要求取消等级区分,按人数表决。提出三个等级一起开会,共同审查代表资格的建议。在遭到拒绝后,第三等级于 6月17日自行召开国民议会。至此以等级为基础的三级会议完成了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