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hongguo jinxiandai wudao
[外文]:dance in modern China
指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80年代的中国舞蹈。中国近现代舞蹈继承了中国古代舞蹈的优秀传统,随着中国社会这 140多年的巨大变化,舞蹈艺术也发生了质的变化。舞蹈作为一门独立的艺术登上现代舞台,是在“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下开始的。它的全面发展,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这一时期的舞蹈大体上可分为 3个阶段:
(1)清末民初的舞蹈;
(2)“五四”运动以后的新舞蹈;
(3)社会主义时期的舞蹈。
清末民初的舞蹈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都有自己的民间舞蹈,多以载歌载舞的形式出现,各具悠久的历史和不同特色。由于民间诗歌和音乐的发达,给予民间舞蹈以丰富的营养,许多民间舞蹈的基本形式可以追溯到历史久远的古代。汉族的狮子舞,2000多年前已有文献记载;苗族的芦笙舞也有近2000年的历史;有些民族民间舞蹈,还保留着原始氏族社会的痕迹。这些都是珍贵的文化遗产,有重要的历史研究价值。清末民初的民间舞蹈,继承了中国民间舞蹈的传统,每逢喜庆佳节或迎神赛会上,以娱乐的形式在广场演出。当时已出现了半职业性的民间艺人,他们流入大城市卖艺为生,聚集在如北京的天桥、南京的夫子庙、上海的徐家汇、开封的相国寺等地方,承袭宋代瓦舍、勾栏之风,成为江湖艺人人才荟萃的场所。民间舞蹈进入游艺场所,改变了它的自娱性质,促进了舞蹈技艺的提高,同时也渗入了迎合市民趣味的表演。在广大农村,在民间舞蹈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地方小戏也日益增多,并组成了草台戏班,如花鼓戏、采茶戏、黄梅戏、二人台等。这些地方小戏的班社,多是半职业性质,农忙务农、农闲卖艺。民间舞蹈趋向戏剧化,是这一时期中国舞蹈的显著特点。民间舞蹈还在农民战争中起到鼓舞士气的作用,如太平天国将士编演的麻雀舞、矛子舞、剑桨舞等。
戏曲舞蹈是戏曲表演艺术中一个组成部分。中国戏曲是在古代歌舞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长期的发展演变过程中,被吸收到戏曲中的舞蹈,有的程式化了,有的被改造了,有的保留了完整的舞段,如剑舞、绸舞、袖舞等。随着戏曲艺术的进步,舞蹈的技巧,尤其是在刻划人物的表演方面得到了提高和发展。清末民初建立的各类戏曲科班,整理了戏曲演员舞蹈基本动作训练的教材,确立了各类动作规范。20世纪初齐如山的《国剧身段谱》,论述了近代戏曲和古乐舞的渊源关系,并记载了袖谱、手谱、足谱、腿谱等200多种身段的规范;梅兰芳、欧阳予倩等人当时创作演出了许多歌舞并重的新戏,如《洛神》、《西施》、《贵妃醉酒》、《天女散花》等,给予中国舞蹈以创造性的发展。
中国自唐代以来,宫廷舞蹈异常发达,但到清末已逐渐衰落,被戏曲所代替。慈禧的女官裕容龄曾引进日本舞蹈和西方舞蹈,但局限在宫廷表演,影响甚微。
“五四”运动以后的新舞蹈
1919年的“五四”运动,猛烈地抨击了封建道德和封建文化,掀起了探求新思想、新文化、新知识的社会思潮。在这个思潮的影响下,舞蹈艺术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总体上看,这种变化主要表现在:
(1)由于中国共产党的诞生(1921),舞蹈在革命斗争中得到了发展;
(2)外国舞蹈文化进一步传入中国;
(3)出现了专业舞蹈家和舞蹈团体。这些变化为发展现代专业舞蹈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产生了新的舞蹈艺术。
革命根据地的舞蹈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1927年开辟了革命根据地,建立了人民政权。根据地人民在政治、经济上得到解放,迫切要求文化生活。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文艺的作用,注意领导和发展革命的文艺。在严酷的战争年代,革命文艺虽然还处于萌芽状态,艺术上还比较粗糙,但它已从少数人欣赏的圈子里跳了出来,成为千百万人民的文艺了。它配合革命斗争,起到了宣传群众、鼓动群众的作用。在当时的红军中,先后成立战斗剧社(1928)、战士剧社(1930)等文艺团体;地方上,瑞金成立了工农剧社(1932)、高尔基戏剧学校(1938)并附设蓝衫剧团。在这些综合性文艺团体中,舞蹈、歌舞、活报剧等占有重要地位。20年代中期一批中国革命家赴苏学习,回国后把苏联十月革命后的舞蹈带回根据地,30年代初在根据地传播苏联舞蹈的代表人物是李伯钊。在她和石联星等人的倡导和传习下,不仅苏联舞蹈《乌克兰舞》、《高加索舞》、《水兵舞》、《国际歌舞》等广泛流传,而且借鉴苏联的经验,创造了一批表现中国工农兵生活的新舞蹈,如《工人舞》、《农民舞》、《青年舞》、《陆海空军舞》等。这些舞蹈在根据地和红军中相当流行,以后在部队中创作的“战士舞蹈”,是这种形式的发展。
民间歌舞在革命根据地也由过去群众性自娱活动转向为革命服务,运用原来的形式,谱新曲、唱新词,歌颂中国共产党、红军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新生活。在各级地方政府的领导组织下,民间歌舞的队伍扩大了,群众性加强了。如1931年在瑞金庆祝中央工农政府成立的提灯晚会上,各色各样的灯舞汇成一片红色的海洋,表现了人民群众的欢乐情绪。以歌舞为主的活报剧(活报舞蹈)在战争年代普遍流行,起到了迅速宣传时事、政策的作用。革命根据地军民创作了大量这类的舞蹈,如《扩红活报》、《红军万岁》和《统一战线活报》等。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红军改编为八路军、新四军,挺进敌后,开辟抗日根据地。许多青年知识分子和文艺工作者纷纷奔赴陕北等抗日根据地。毛泽东同志在1942年发表了《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指明了文艺为人民服务、首先要为工农兵服务的方向。这一讲话,在文艺领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首先是出现了声势浩大的新秧歌运动,它从形式到内容都抛弃了封建的和丑化劳动人民的糟粕,代之以新的工农兵形象,发扬了中国民间舞蹈中健康、优美、抒情的传统。如当时在延安演出的《组织起来》、《大秧歌舞》、《腰鼓舞》、《丰收舞》、《生产舞》等都有较高的艺术成就。新秧歌运动对中国民间舞蹈的变革以及当时国民党统治区的进步舞蹈活动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当时从事新秧歌运动的文艺工作者,后来一部分转向戏剧和音乐工作,另一部分则走向专业舞蹈工作,如田雨、胡果刚、夏静、陈锦清、陆静、查列、叶扬等,通过他们的努力,在革命根据地发展了一支专业舞蹈队伍。1945年,吴晓邦、盛婕等到达延安,以后辗转各解放区,和舞蹈工作者一起,开展新舞蹈工作。解放战争时期,在东北、内蒙古、华北等解放区先后成立了专业舞蹈队,如内蒙古文艺工作团舞蹈队(1946)、东北民主联军总政治部宣传队舞蹈队(1947)、东北鲁迅文艺学院舞蹈班(1948)以及华北大学文工一团舞蹈组(1948)等。舞蹈的专业化,促进了舞蹈创作和表演水平的提高,如全国解放前夕演出的《胜利腰鼓》、《进军舞》、《人民胜利万岁》以及《乘风破浪解放海南》等,在艺术上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国民党统治区的舞蹈20世纪20年代前后,西方的舞蹈如“土风舞”、“形意舞”、“体操舞”等,曾在中国大城市一些学校中有限地流传。30年代,黎锦晖的儿童歌舞剧《葡萄仙子》、《麻雀与小孩》等,在学校教育中起到陶冶儿童情操的作用,在社会上也相当流行。此外,一些在中国旅行或侨居的外国舞蹈家,向中国观众介绍了西方的芭蕾艺术,有的还办了私人舞蹈学校,吸收中国学生给予正规训练。如俄国芭蕾教师H.苏可夫斯基和夫人在上海设立的芭蕾学校,曾吸收少量中国学生,并让他们参加演出了《天鹅湖》、《睡美人》、《葛蓓莉亚》和《神驼马》等古典芭蕾。40年代后期,中国出现了第一批芭蕾演员,如胡蓉蓉、丁宁、曲皓等。另一位俄籍音乐家A.阿甫夏洛穆夫以中国故事为题材,创作了舞剧《古刹惊梦》。但当时芭蕾艺术只在少数大城市有些影响。
“新舞蹈”这一概念,从历史的时代的意义来说,是中国新文化运动的一个组成部分,是针对旧的舞蹈传统的革新而言的。这一概念的出现,标志着舞蹈在中国成为一门独立的舞台艺术的开始。新舞蹈的开创者吴晓邦,青年时代受“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影响,追求民主与科学的新思想。20年代末期留学日本,学习芭蕾和现代舞,回国后创作了大量揭露旧社会黑暗和歌颂抗日的舞蹈作品。同时他在许多进步的文艺团体中讲授舞蹈理论,培养舞蹈人才。吴晓邦的学生与合作者很多,始终坚持在舞蹈事业上的有:盛婕、梁伦、游惠海、陈蕴仪、何敏士等。1940年,侨居国外的舞蹈家戴爱莲回国。回国后,她马上投入了创作和表演,并积极学习、研究中国民间舞蹈,于1946年在重庆举行了规模盛大的边疆舞蹈(少数民族舞蹈)的专场公演(由戴爱莲、彭松编导),在城市观众和学生中影响很大,并由此掀起一个普及民族民间舞蹈的运动。戴爱莲的学生中始终坚持在舞蹈事业上的有:彭松、高地安、王萍、隆征丘、叶宁、杨凡、王克芬等。吴晓邦和戴爱莲多次在桂林、重庆、北碚等地同台演出,开展新舞蹈工作,传播新舞蹈种子。在他们的推动和影响下,新安旅行团、陶行知育才学校演剧队、中国乐舞学院等相继展开新舞蹈的创作、演出。
抗战时期,梁伦、陈蕴仪、胡均、倪路等人在南方创办了中华舞蹈研究会。1946年,梁伦、陈蕴仪参加中国歌舞剧艺社赴香港、新加坡、马来亚、泰国等地演出,扩大了新舞蹈艺术活动领域。在少数民族地区,也涌现出一些有代表性的舞蹈家,如康巴尔汗·艾买提、贾作光、赵德贤等,他们为中国少数民族舞蹈事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社会主义时期的舞蹈
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的全面胜利,使解放区和国民党统治区的舞蹈工作者会合。1949年在北京召开的第1届全国文学艺术界代表大会期间,成立了中华全国舞蹈工作者协会。这是中国有史以来第一次建立舞蹈工作者自己的组织。从此,舞蹈艺术在党和国家的关怀下得到了全面、迅速的发展。从50年代开始,从中央到地方,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少数民族地区,都相继建立了专业歌舞表演团体,在北京和上海等大城市还建立了舞剧团,如中央歌舞团、中央民族歌舞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歌舞团、中央芭蕾舞团、东方歌舞团等。由于专业队伍的迅速发展和培养舞蹈人才的需要,1951年在中央戏剧学院开设了舞蹈运动干部训练班。之后,文化部又举办了舞蹈教员训练班,邀请全国有经验的舞蹈家,开设了中国古典舞蹈和中国民间舞蹈两门课程,培养了一批舞蹈教员。1954年在北京创办了第1所专业舞蹈学校(见北京舞蹈学院)。此后,上海、广州等地也先后成立舞蹈学校。这些团体和学校(包括舞蹈家协会),大都由有经验的舞蹈家如吴晓邦、戴爱莲、陈锦清等主持领导。
1949年以后,舞蹈艺术一方面从中国几千年舞蹈文化中继承传统并加以发展,另一方面继续发扬“五四”以来的革命舞蹈传统,同时汲取和借鉴世界各国舞蹈中有益的经验,创造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多种形式、多种风格的社会主义时期的舞蹈。
舞蹈和舞剧创作中国各民族民间舞蹈的发展,对新的舞蹈和舞剧创作起着重要的作用。30多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百花齐放、推陈出新”的方针指引下,各种小型多样的舞蹈创作数量甚多,许多经过改编和加工的民间舞蹈登上了舞台。通过1953和1957年两次大规模的全国民间音乐舞蹈会演,选拔出一批优秀节目,在国内和国际舞台上获得声誉。据统计,在历届世界青年学生和平与友谊联欢节获得特等奖、1等奖、2等奖或金质奖章、银质奖章等各类奖励的节目共40多个。如《腰鼓舞》、《大秧歌》、《红绸舞》、《荷花舞》、《狮舞》、《龙舞》、《采茶扑蝶》、《跑驴》、《花鼓灯》、《花鼓舞》、《西藏舞》(藏族)、《扇舞》(朝鲜族)、《挤奶员舞》(蒙古族)、《鄂尔多斯》(蒙古族)、《孔雀舞》(傣族)、《盘子舞》(维吾尔族)、《摘葡萄》(维吾尔族)、《草笠舞》(黎族)以及汉族古典舞蹈《剑舞》、《春江花月夜》等。50年代以后,还出现了许多采用民族形式表现现代生活内容的优秀舞蹈作品,如《藏民骑兵队》、《飞夺泸定桥》、《艰苦岁月》、《不朽的战士》、《大刀进行曲》、《第一次站岗之前》、《野营路上》、《三千里江山》、《洗衣歌》、《丰收歌》、《战马嘶鸣》、《狼牙山五壮士》等。
1964年,在周恩来的亲自组织和领导下,音乐舞蹈史诗《东方红》在国庆15周年隆重上演。这部有3000多人参加演出的大型歌舞,生动地表现了中国人民波澜壮阔的斗争历史,歌颂了人民革命的伟大胜利。这次演出,显示了音乐舞蹈在创作和表演方面的新成就,为音乐舞蹈的革命化、民族化、群众化作出了榜样。
60年代中期到70年代中期,中国舞蹈艺术受到了严重的摧残。1976年以后,被禁锢了长达10年的民族民间舞蹈才重见天日,出现了《难忘的泼水节》、《为了永远的纪念》等舞蹈作品。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舞蹈创作又一次出现了复兴和繁荣的景象。80年代初,由文化部和中国舞蹈家协会主持在大连举办了全国第 1届舞蹈(独舞、双人舞、三人舞)比赛。参加比赛的有206个节目,其中《再见吧!妈妈》、《水》、《金山战鼓》、《啊!明天》、《追鱼》、《无声的歌》、《小萝卜头》、《敦煌彩塑》、《海浪》等优秀作品获奖。这些作品体现了舞蹈创作题材、形式、风格的多样性,在内容和形式上刻意求新,不落俗套,比50~60年代的舞蹈作品有了很大的提高。同时,在北京举办了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参加的有55个少数民族以及苦聪人、僜人、夏尔巴人,共演出了21台表演节目,其中有140多个舞蹈作品。这说明各民族民间舞蹈在新的历史时期有了更加蓬勃的发展。从50年代内蒙古自治区建立第一支乌兰牧骑起,乌兰牧骑式的文艺轻骑队逐渐在全国各地,特别是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起来。1983年在北京举行的全国乌兰牧骑式演出队文艺会演,就有16个省参加演出了15台晚会共200多个节目,其中60多个舞蹈节目获得奖励。
1982年以来,由于经济建设的发展,广大农村发生了深刻巨大的变化,农民生活一天天富裕起来,群众性业余舞蹈在各种节日活动中广泛开展起来,如在傣族的泼水节、壮族的歌圩节、彝族的插花节、景颇族的木瑙纵歌节、白族的三月街以及汉族地区的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日,不仅恢复了传统的民间舞蹈,还出现了新的民间舞蹈,如湖北长阳的巴山舞、云南傣族的新嘎光等。城市里的群众集体舞和儿童歌舞也日益发展,形成了一个专业舞蹈和群众业余舞蹈相结合的新局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另一个突出的现象是舞剧创作迅速发展起来,舞剧从最初进入革命文艺行列,到现在只有40多年的历史,而它的繁荣,是和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联系在一起的。中国舞剧工作者从现实生活、革命历史和优秀古典文学、民间文学、现代文学作品中寻找题材,以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相结合的创作方法,努力创造具有中国特色、中国气魄的多种形式和风格的舞剧。
50年代初期,中国舞剧继承了革命文艺的传统和特点,力求真实地反映现实生活,以作品的思想性和教育作用为舞剧的主要特征。这一时期上演的《罗盛教》、《母亲在召唤》、《旗》等为当时中国舞剧的代表。50年代末到60年代初,又有了进一步发展,如《五朵红云》、《蝶恋花》、《湘江北去》等,这些作品在揭示主题思想和塑造英雄人物形象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功。
在探索民族舞剧发展的道路上,舞剧工作者从中国传统戏曲中寻找舞蹈表演的规律,并使它从戏曲中独立出来,成为以舞蹈和哑剧为主要表现手段的情节舞剧。这必然要对戏曲的文学结构、音乐、服装和舞台布景,以及戏曲舞蹈的程式化动作、角色类型化的表演方式等,作出一系列创造性的改革。在这方面,舞剧《宝莲灯》、《小刀会》进行了成功的尝试。此后,许多采用民间文学题材的作品陆续上演。舞剧《鱼美人》以丰富的想象、抒情的色彩,开拓了浪漫主义舞剧的创作领域。
舞剧艺术在中国发展的另一个方面,是把芭蕾艺术移植过来。50年代后期,苏联编导在北京舞蹈学校排演了古典芭蕾《无益的谨慎》、《天鹅湖》、《海侠》、《吉赛尔》等;60年代,中国编导蒋祖慧等排演了古典芭蕾《巴赫切萨拉伊的泪泉》、《葛蓓莉亚》、《巴黎圣母院》和《西班牙女儿》等。通过这些经典剧目的演出,培养出中国第一代芭蕾演员、编导、教员以及音乐指挥。在此基础上,1964年创作演出了革命历史题材的中国芭蕾《红色娘子军》和《白毛女》,在芭蕾艺术民族化道路上迈出了第一步。
1979年以来,舞剧创作出现了一个新的蓬勃的局面,全国各地有60部左右新剧目上演。由于国际文化交流的日益频繁,创作思想的解放,舞剧的题材和形式风格更加多样,艺术表现力更为丰富,这突出地表现在民族舞剧有了很大的发展。如《丝路花雨》、《文成公主》、《奔月》和《凤鸣岐山》等。此后,《仿唐乐舞》和《编钟乐舞》等作品从古代绘画、雕刻中汲取舞姿素材,为发掘古代乐舞文化进行了尝试。另一个突出现象是出现了许多少数民族舞剧。如傣族舞剧《召树屯与楠木婼娜》、藏族舞剧《卓瓦桑姆》、满族舞剧《珍珠湖》、蒙古族舞剧《英雄格斯尔可汗》以及苗族舞剧《灯花姑娘》等。这些作品,表现了各族人民的特定生活、风俗习惯,以及民族的斗争历史和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等内容,以鲜明的民族色彩受到观众的欢迎。80年代,中国的舞剧创作又进入了一个新的领域,一批从中国近现代文学名著改编的舞剧搬上了舞台,如独幕芭蕾《魂》、多幕芭蕾《祝福》、《家》、《雷雨》、《黛玉之死》以及民族舞剧《红楼梦》、《伤逝》和《祝福》等。此外还有以当代著名小说《高山下的花环》改编的同名舞剧和根据安徒生童话改编的芭蕾《卖火柴的小女孩》等。这些根据文学作品改编的舞剧,在不同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功。
50年代以来,中国舞台上曾涌现出一批国内外有影响的舞蹈演员。如舒巧、赵青、陈爱莲、白淑湘、石钟琴、张均、斯琴塔日哈(蒙古族)、左哈拉·莎赫玛依娃(塔塔尔族)、崔美善(朝鲜族)、刀美兰(傣族)、阿依吐拉(维吾尔族)、莫德格玛(蒙古族)、欧米加参(藏族)、金欧(苗族)、王堃、华超等。这些著名演员在舞蹈技巧和表演风格上各有特色,不少人在国际舞蹈比赛中获奖。80年代以来,新一代优秀演员成长起来,在国际芭蕾比赛中获奖的有上海芭蕾舞团的汪齐风、北京舞蹈学院的张卫强等(见附表)。
舞蹈理论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没有专门从事理论工作的人员。1953年,舞蹈工作者协会改为中国舞蹈艺术研究会,并且设立了编辑部和研究部,出版了《舞蹈学习资料》、《舞蹈通讯》、《舞蹈丛刊》以及《舞蹈》杂志(1958年创刊)。研究部成员深入到全国各地,对中国丰富的舞蹈遗产,包括古代的、民间的和近现代的各种舞蹈和文献资料进行了初步的整理研究工作,有的还拍成电影记录下来,并举办了舞蹈陈列室,成为全国舞蹈研究的中心。
1976年以来,舞蹈理论工作得到进一步发展,在中国艺术研究院内设立了舞蹈研究所,这是中国第一所舞蹈科学理论研究机构。中国舞蹈家协会恢复了《舞蹈》杂志的编辑出版,同时,于1980年创办了学术理论性季刊《舞蹈论丛》。舞蹈研究所编辑出版了理论刊物《舞蹈艺术》。这些全国发行的刊物既是舞蹈评论和理论建设的阵地,又是培养理论队伍,开展争鸣的园地。在中国舞蹈家协会的组织和推动下,还成立了各类学术性组织,如儿童歌舞研究会、 中国芭蕾学会、 中国舞蹈史学会、中国少数民族舞蹈研究委员会、舞蹈美学研究会、中国舞蹈教育学会、中国拉班舞谱学会等。与此同时,舞蹈理论书籍的出版也日益丰富起来。已经公开出版的著作如《中国古代舞蹈史话》、《唐代舞蹈》、《中国舞蹈史》、《新舞蹈艺术概论》(修订版)、《我的舞蹈艺术生涯》、《舞蹈概论》以及翻译的世界舞蹈名著如《邓肯自传》、《舞蹈和舞剧书信集》等。这些书籍,对提高中国舞蹈的学术水平起了推动作用。由国务院文化部、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国舞蹈家协会主持编纂的《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预计30余册,纳入中国六五计划的重点科研项目。
中外舞蹈文化交流30多年来,中国和世界各国的舞蹈文化交流是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无法比拟的。自50年代起,中国许多舞蹈家和舞蹈团体到世界各国考察和访问演出,把中国优秀的民族舞蹈和舞剧介绍到世界舞坛上;同时许多友好国家的著名舞蹈家和舞蹈团体不断来中国访问演出,为中国介绍了世界各国的芭蕾艺术和民间舞蹈以及欧美现代派舞蹈。特别值得提出的是,1982年9月,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中国文化部、中国舞蹈家协会联合举办的亚洲地区保护与发展民间和传统舞蹈讨论会在北京举行,15个亚洲国家的舞蹈专家聚集一堂,交流了各国民族民间舞蹈文化的发展历程和取得的成就。会议宣布中国舞蹈家协会代表中国加入国际舞蹈理事会,戴爱莲为国际舞蹈理事会亚洲地区副主席。通过这一系列国际舞蹈文化交流,扩大了中国舞蹈界的视野,提高了对各种舞蹈学派、流派的鉴赏力,对中国舞蹈事业的发展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