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shengchan guanxi yiding yao shihe shengchanli zhuangkuang de guilü
[外文]:law of productive relations being suitable for conditions of productive forces
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内在的、本质的必然联系,决定着生产方式的发展变化和社会经济形态的更替。它是在一切社会经济形态中都起作用的共有经济规律。
揭示的过程
这一规律是由K.马克思、F.恩格斯首先揭示出来的。在1845~1846年写成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第一次全面论述了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的本质联系,从而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在稍后的《哲学的贫困》和《共产党宣言》中,又以更明确的表达方式把这一伟大发现公诸于世。1859年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对生产关系同生产力的辩证关系作了如下经典式表述:“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2页)。1867年,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依据,科学地论证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怎样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产生,怎样由于适合生产力的状况而发展,又将怎样由于成为生产力的桎梏而走向灭亡。
列宁在他的理论著作和实践活动中,对捍卫和发展历史唯物主义作出了重大贡献。斯大林对生产关系同生产力的辩证关系也有过精辟的论述,正是他把马克思和恩格斯揭示的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本质联系明确地概括为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规律。
基本内容
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规律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生产关系同生产力的对立统一关系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生产方式是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构成的。生产力是人类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社会物质力量,是生产的物质内容;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结成的经济关系,是生产的社会形式。内容和形式是统一的,又是有矛盾的。一方面,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有机地联系在一起,既不存在离开生产力的生产关系,也不存在离开生产关系的生产力。另一方面,在社会生产中,生产力是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而生产关系同生产力相比,则有相对的稳定性。因此,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必然会使原来同生产力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变得不相适应,从而要求以新的生产关系代替旧的生产关系。新生产关系也不可能永远是新的,随着生产力的更进一步的发展,它又会由新变旧。在生产力同生产关系之间,矛盾不断产生又不断解决,从而推动着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矛盾是社会的基本矛盾。
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最终决定作用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人们建立什么性质的生产关系,这种生产关系具有什么样的基本特征和具体形式,归根结柢是由当时的生产力状况决定的。所谓生产力状况,就是指生产力在不同发展阶段上所具有的质和量的规定性。它的主要标志是生产工具。这是因为生产工具在生产力的发展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生产力的质的飞跃是以生产工具的重大变革为先导的。因此,人们用石器工具、铁器工具、蒸汽机和电动机、电子计算机等等,作为生产力提高到新质阶段的主要标志。马克思说:“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为首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为首的社会”(《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144页)。恩格斯也说:“正如现代工具制约着资本主义社会一样,蒙昧人的工具也制约着他们的社会”(同前,第36卷,第170页)。他们明确地指出了以生产工具为主要标志的生产力性质,制约着生产关系的性质。
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证明了马克思、恩格斯的科学论断。在原始社会,生产工具极其简陋,人们只有依靠集体力量同自然界进行顽强斗争才能生存。在这样的条件下,生产效率极低,没有剩余产品。这种以石器工具为主要标志的生产力,决定了原始共产主义的生产关系: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归氏族公社集体所有,人们共同劳动,平均分配。
随着生产工具从石器进步到金属手工工具,人类历史上出现了两次社会大分工即畜牧业与农业的分工,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见三次社会大分工。劳动生产率提高了,开始有了剩余产品。生产过程中劳动的组合方式也从集体劳动转变为个体劳动。这些变化导致私有制的产生和原始公社的瓦解。
从奴隶制生产方式转变为封建制生产方式,从封建制生产方式转变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其发生和发展的过程更为复杂,但内在的规律性仍然是生产力的飞跃最终决定着生产关系的根本变革。例如,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确立就是产业革命的结果。在封建社会后期,由于手工工具的改进,社会分工的深化,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商品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以个体手工业和个体农业为基础的自然经济,已经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同时商品生产的发展引起了小生产者的两极分化,少数人发财致富,成为资本家,多数人贫困破产,成为无产者。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封建社会内部萌发了。后来,由于美洲的发现所准备好的世界市场,使商业、交通事业得到巨大的发展,这种发展又促进了工业的发展。生产上的需要是科学技术进步的强大推动力,蒸汽机的发明及其在生产中的广泛应用成为产业革命的先导。先进的机器体系终于代替了手工工具,工场手工业过渡到机器大工业。生产力的质的飞跃要求与之相适应的新的社会形式,这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得以取代封建制生产方式的根本原因。
但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并不意味着生产力的任何变化都会立即引起生产关系的相应变化。因为,生产关系的变化要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例如,在原有的生产关系中占有主要生产资料的阶级,为了维护其既得利益,必然会阻挠新生产关系的建立和巩固。所以,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是从历史的必然性的意义上说的。
此外,在认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时,还要把新生产关系得以萌发的物质前提同新生产关系得以充分巩固的物质基础加以区别。以中国革命为例,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经济文化十分落后,但那时已有了占国民生产总值约10%的现代工业,以及一支坚强的产业工人队伍,这就是中国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并较快地取得社会主义革命基本胜利的物质前提。但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巩固和成熟,则必须把生产力提高到新的阶段,建立起强大的物质基础。
生产关系的相对独立性及其对生产力的反作用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生产力总是在它的社会形式──生产关系中发展的。生产关系作为生产力诸要素的结合方式,对于生产力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反作用:当生产关系基本上适合生产力状况的时候,它能够使生产力诸要素合理地结合起来,使生产力诸要素之间的矛盾得到顺利的解决,从而有力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当生产关系基本上不适合生产力状况的时候,它阻碍着生产力诸要素之间的矛盾的合理解决,从而对生产力的发展起着消极的甚至破坏的作用,这时就不能不改变生产关系。在阶级社会里,生产关系同生产力的矛盾的尖锐化,是社会革命的经济根源。
人类历史的发展表明,任何一种生产关系都经历着由新变旧,即由同生产力基本适合变为基本不适合的过程。以资本主义制度为例,在它发生、发展到成熟时期,是同生产力基本适合的,因而对生产力的发展起过巨大的推进作用。但是,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生产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所有制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到了帝国主义时代,生产关系更加腐朽,已成为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严重障碍。
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发展具有反作用,但并非生产力的任何发展都是生产关系反作用的结果。生产力有它的内在矛盾和发展规律。生产关系的反作用只能加速或延缓生产力发展,而不能改变生产力运动的固有规律。
对于生产关系适合或不适合生产力状况,是就其基本方面而言的。新的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状况,并不意味着不存在任何矛盾。旧的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状况,并不意味着它就绝对不能容纳生产力的任何发展。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许多资本主义国家的生产力一度增长比较迅速,这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其中也包括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迫使资产阶级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作了某些局部性的调整。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又反作用于生产力,它们的交互作用是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根本动力。生产关系由适合生产力状况到不适合生产力状况,经过社会革命,又在新的基础上适合生产力状况,这是一个不断前进的历史过程。
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自觉运用
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是无产阶级政党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和战略、策略的重要依据。实践证明,每当人们的行动符合这一规律的要求时,社会主义事业就胜利前进;反之,就遭受挫折。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使人们对这一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
(1)要研究和掌握这一规律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作用的特点。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消灭了阶级的社会里,这一规律的基本内容虽然没有改变,但它的作用形式有显著的特点。社会主义制度在客观上给人们认识和运用经济规律提供了巨大的可能性。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不象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那样,可以自发地产生,而是无产阶级及其政党,根据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进行自觉的革命活动的结果。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无论是生产力的发展还是生产关系的调整、变革,都是有计划地进行的。同时,生产关系同生产力的矛盾,在社会主义社会是非对抗性的,可以通过社会主义制度自身的变革和完善来解决。
(2)要根据生产力的实际状况,探求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判断生产关系是否适合生产力,主要看它是否能够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脱离生产力的实际状况,片面强调公有化的程度,并不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如果说生产关系落后于生产力,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那末,生产关系超越生产力,也会阻碍生产力发展,甚至破坏性更大。在中国,同现时多种生产力并存的状况相适应,生产关系会出现多种具体形式,例如各种经济成份和经营方式等。
(3)要把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相对稳定和具体环节的经常调整结合起来。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就基本经济制度(生产关系的主要方面)来说,是适合生产力状况的,因此,需要加以巩固,使它保持相对的稳定,以利于发挥新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促进作用。当然,相对稳定并不是凝固不变,生产关系的某些具体环节确实同生产力有矛盾。有时是因为缺乏经验,具体制度不合理,有时是因为生产力进一步发展了,原来同生产力相适应的,变得不相适应了。这些情况表明,生产关系的具体环节,确有经常调整的必要。否则,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同生产力的矛盾就不能很好地解决,生产关系就得不到发展和完善。
- 参考书目
-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2。
- 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斯大林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