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Fan Li
范蠡,中国春秋末的政治家和著名商人。字少伯,楚国宛(今河南南阳)人,生卒年不详。曾辅佐越王勾践二十余年(约公元前496~前473),对越国灭吴、称霸中原起了重要作用。吴灭后随即辞职,离越入齐,易名鸱夷子皮,后至陶(今山东定陶),经商致富,称陶朱公。
范蠡与计然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记载范蠡的事迹时曾说:“昔者越王勾践困于会稽之上,乃用范蠡、计然”,紧接着又有“计然曰”一段。此后,对计然二字即有不同说法:有人认为计然是人名,名研,《吴越春秋》称计(同研),《越绝书》作计倪,还有人认为计然是范蠡的老师;有的认为计然是范蠡所著书名。本文把《史记·货殖列传》中“计然曰”一段话作为范蠡的思想来对待。
范蠡先从政,后经商,他的经济思想既有从治国的角度提出的,又有从商业经营的角度提出的。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农业经济循环论和平粜论范蠡认为农业收成的丰歉与天时的变化有关。天时是按照十二年一周期循环变化的。农业收成的丰歉,也是以十二年作为一个周期。“六岁穰,六岁旱,十二年一大饥”,往复循环。丰年谷价低,歉年谷价高。范蠡认为,谷物价格过高过低都会对生产和流通产生不良影响。他说:“夫粜,二十病农,九十病末。末病则财不出,农病则草不辟”(《史记·货殖列传》)。他认为谷物的价格每年在三十钱至八十钱之间是合理的,可使“农末俱利”。至于如何使谷物价格保持在合理的幅度内,范蠡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提出了平粜的主张,即国家在市场谷价过高时出售粮食,谷价过低时收购粮食。他认为这样可以使物价平稳,税收不短缺,并认为这是“治国之道”。
积著之理即通过商业经营积累财富的方法。对所经营的商品,要“务完物”,即质量要好。易于腐败损蚀的商品,要尽快出售,不要存储。经营什么商品要有预见性,事先储存,即所谓“旱则资舟,水则资车”(《史记·货殖列传》)。要掌握商品价格变化的规律,根据市场上的供求情况,就可以知道商品价格的贵贱。当某种商品的价格上涨到极贵时,就预示着价格要下跌,当某种商品的价格下跌到极贱时,就预示着价格要上涨。商业经营就要掌握好价格升降的时机。当某种商品价格贵时,就要象对待粪土一样,毫不吝惜,及时出售,“无敢居贵”。而当某种商品价格贱时,就要象对待珠玉一样,极为珍惜,及时收购。同时,货币资本不要积压,要使货币和商品“行如流水”,加速周转。
此外,范蠡对经营商业还主张选择好经营的地点。他之所以“止于陶”,就是由于陶为“天下之中,交易有无之路通,为生可以致富”(《史记·越王勾践世家》)。他还认为“善治生者,能择人而任时”(《史记·货殖列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