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Shen Kuo
中国宋代科学家、音乐学家。字存中,钱塘(今浙江杭州)人。据《宋史·沈括传》记载,他“博学善文,于天文、方志、律历、音乐、医药、卜算,无所不通、皆有论著”。沈括对音乐有很深的造诣,他著有音乐专著《乐论》1卷、《乐器图》1卷、《三乐谱》1卷、《乐律》 1卷,都已失传。现存他晚年的重要著作《梦溪笔谈》,其中关于音乐的论述,反映了他的音乐思想和在音乐学上的贡献,在中国音乐史上有重要地位。
仁宗嘉祐六年(1061),《乐论》问世时,他曾说:“某尝得古之乐说,习而通之,其声音之所出,法度之所施,与夫圣人作乐之意,粗皆领略。”(《上欧阳参政书》,载《长兴集》卷十九)嘉祐八年(1063)他考取进士,以后曾在京都(今河南开封)任职太常丞(主管礼乐的官职),神宗熙宁元年(1068),奉命考订郊礼沿革,主张仪礼从简,重订《南郊式》,为神宗所采纳。在任鄜延路(今陕西延安一带)经略安抚使(地方军事统帅)期间,曾率军在圁上(今陕西无定河)打败西夏的军队,写过军歌数十首,《梦溪笔谈》载有歌词5首。
沈括在音乐学方面的成就和贡献,有如下几个方面:
(1)对音乐声学一般原理作了科学的解释。关于发音体的振动与发音,他观察到古乐钟皆为扁钟,后世(秦汉以后)多为圆钟,二者形体不同,故振动与发音也不同:“古乐钟皆扁,如盒瓦。……后人不知此意,悉为圆钟。”沈括认为演奏圆钟,节拍急促时,余音相互干扰,便会“不成音律”、“清浊不辨”。他对声音的共振现象也有所观察和记述,他说:“琴瑟皆有应声:宫弦则应少宫,商弦即应少商”,“欲知其应者,先调弦令声和,乃翦纸人加弦上,鼓其应弦,则纸人跃,他弦即不动,声律高下苟同,虽在他琴鼓之,应弦亦震,此之谓正声。”沈括称可以应声的共振现象为“正声”,认为这是普通的物理现象。他首次提出了“声学”的概念。沈括还认识到声音普遍存在着泛音列。他将乐器所发的泛音也称为“正声”,认为这是自然规律,即“自然之节”。他说:“所谓正声者,如弦之有十三泛韵,此十二律自然之节也。盈丈之弦,其节亦十三;盈尺之弦,其节亦十三。故琴以为十三徽,不独弦如此,金石亦然。”
(2)对古代宫调理论及有关工尺谱字作了论述和整理。沈括对宋代燕乐所用工尺谱字与传统律名的对应关系,燕乐二十八调各调所用“杀声”(终结音)提出了个人见解,并记载了与犯调理论有关的各种名词,如祖调、正犯、偏犯、傍犯及寄杀、侧杀、递杀、顺杀等。还对记谱符号敦、掣、住、折声等与有关的涵义作了探讨。
(3)对乐器考古、乐器制造、演奏技术以及乐曲史料作了有价值的记录和评论,留下了数量甚多的生动而翔实的记载。此外,他还留意于音乐表演艺术与歌曲创作艺术的探讨,例如“声中无字、字中有声”的演唱经验;主张演奏者应该“哀乐成于心,然后宣于声,则必有形容以表之”;反对只是“中节奏谐声律而已”;在创作方面,指出某些人按谱填词时,不顾曲调所表现的情感而呆板地套用,批评这是“哀声而歌乐词,乐声而歌怨词,故语虽切而不能感动人情,由声与意不相谐故也”。
沈括作为一位科学家,不肯因袭旧说,敢于破除迷信,重视科学实践和调查研究。他在音乐声学上有深入的探索和重要的发现;他在律学、宫调理论和音乐史实方面的记载和论述,对了解唐宋乐制的演变和音乐的发展有重要的参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