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岗乡历史上称黄岗口,因其地处黄岗洞口而得名。从宋至清属新昌县广贤乡,黄岗巡检司设此。
民国十九年(1930)乡境属第三区,以后改属第二区,民国二十八年(1939)设黄岗乡(包括今车上乡在内),辖10保。建国后,乡境设有黄岗、坳溪、将侯、潮溪4乡。
1956年将上述4乡与当时属洞上乡的黄檗、下坪合并为黄岗乡。
1958年成立黄岗人民公社,又是黄岗山垦殖场的分场,实行场社合一,下设生产大队、生产队。
1960年4月港口分场未并。9月析出港口分场,隶属由黄岗山垦殖场改属石花尖垦殖场,下辖15个生产大队。
1968年与石花尖垦殖场脱钩,1983年公社复名乡。2005年,全乡辖9个村委会,182个自然村,90个村民小组,2225户10197人口,有苗族、壮族、侗族、瑶族4个少数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