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先秦时期,属巴国。
秦汉时期,属巴郡江州县。
南北朝时期,南齐永明五年(487年)隶垫江县,北周武成三年(561年)隶巴县。
隋、唐、宋、元、明、清,建制未变。
民国时期,1929年重庆建市,在玄坛庙设南岸市政管理处。
1933年,改为重庆市第六区。
1939年,第六区分为重庆市第十一、十二两个区。
1941年,增设重庆市第十五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6月,长江南岸4个区合并建立重庆市第五区、第六区。
1951年,郭家沱由江北县划入第六区,增建为乡。
1952年10月,两区合并为重庆市第五区,并由巴县划入文峰乡。
1955年10月,第五区更名为重庆市南岸区。
1995年3月,巴县长生桥、迎龙、广阳三镇及九龙坡区花溪镇的二塘村划入南岸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