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县战国时为赵国皋狼邑。
西汉置皋狼县,东汉废。
西晋置左国城,属西河国。
北齐文宣帝时置良泉县。
北周静帝大象年间设窟胡县,属石州。
隋炀帝大业三年改名方山县。
唐高祖武德二年(619年)置方州。武德三年(620年)改属石州。贞观十一年(637年)仍属石州。
金宣宗贞祐四年(1216年)。
元世祖至元三年(1266年)方山县并入离石县,属石州。
民国七年(1918年)复置方山县,属冀宁道。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属第四行政公署。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属第二行政公署。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方山县属四专区。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方山县属晋绥边区三分区管辖。
1949年2月15日晋绥边区与陕甘宁边区合并后设晋西北行署,方山县属离石分区。
1952年7月1日,方山县归榆次专区。
1958年改名离石县,1971年5月1日恢复方山县。属吕梁地区。
2004年5月,吕梁撤地建市,方山县归离石市管辖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