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周时期属薄(蒲)姑地。
秦属齐郡。西汉武帝年间置湿(漂)沃县,属青州刺史部千乘郡,治湿沃城(《中国历史地图集》标注当在今滨城镇西莫李家、周家集一带)。
南北朝时期徙湿沃县治乱城(今北镇附近),
隋开皇十六年(公元596年)改湿沃为蒲台县,因境内有蒲台(今名秦台)而得名,仍治乱城。
唐朝,垂拱四年(688年)析蒲台、厌次置渤海县(治所在滨城东40里。天宝五年移治李邱村,今滨城北垣外)。
五代置滨州。《太平寰宇记》:“滨州治渤海县,以在渤海之滨为名。”
后周显德三年(956年),置滨州,领渤海、蒲台二县。
明洪武元年(1368年)撤销渤海县将其属地直隶于滨州。
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滨州降为不领属县的散州。
民国二年(1913年)改滨州为滨县。
1958年12月8日撤滨县并入惠民县。
1961年恢复滨县建置。
1982年8月2日,以滨县北镇、博兴县小营人民公社和蔡寨人民公社朱全镇管理区设立滨州市,置1镇3乡3个办事处。
1987年2月25日,撤销滨县,将其行政区域并入滨州市。
1989年12月22日,将高青县的旧镇划归滨州市。
2000年6月10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滨州地区和县级滨州市,设立地级滨州市;设立滨州市滨城区,以原县级滨州市的行政区域为滨城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黄河六路5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