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清帝国主义在华经济势力

历史地理2023-02-03 05:16:51百科

肃清帝国主义在华经济势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取消外国在华经济特权和处理凭借特权剥削中国人民的外国资本的过程。1949年3 月毛泽东宣布,不承认国民党时代一切卖国条约,提出有步骤地彻底地摧毁帝国主义在中国的控制权的方针。各大城市解放后,立即取消了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一切政治经济特权,收回长期由帝国主义管理的海关,实行统制对外贸易和关税完全自主,收回外国凭借不平等条约侵占的农田、兵营和练兵场、跑马场等。同时,宣布保护外国侨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时,外资企业在中国还有1000余家。其中除外侨经营的小工商业外,主要属于英国、美国和法国的垄断资本所有。至于原来占外国在华投资最大比重的日本财产,连同德国和意大利等国的在华财产,于抗日战争胜利后已由当时的中国政府接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政府采取与外国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贸易和经济合作的方针,以利用外资,引进外国先进技术。但帝国主义国家对中国采取封锁政策,美国拒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存在。1950年7月,美国停止对中国贸易,并对中国实行禁运。随后,美军侵占台湾,轰炸辽宁省,在上海炮击中国商船。12月16日,美国政府突然宣布管制中国在美国辖区内的公私财产。12月29日,中国政府下令管制并清查美国政府和企业在中国的一切财产。于是,美国在华的企业和其他投资陆续被中国政府接管。

英国较早与中国建立了外交关系。但1951年5月,英国在联合国大会赞同美国的对中国实行禁运的提案,6月宣布把运华货物置于特许管制之下。1952年4月,香港英国当局下令征用泊港修理的中国“永灏”油轮,7月又发生劫夺中国航空公司在香港的70架飞机和其他财产,以及数次劫夺中国海上渔轮等事件。因此,1952年4月起,中国政府陆续征用了英国石油公司在中国的设备、码头和上海英商办的公用事业。

外国在华企业原是凭借帝国主义在华特权经营的,特权取消以后,它们就陷入困境。有些企业,包括矿业和房地产业,申请由中国政府代管。更多的企业,包括一些大洋行、银行和工厂,则把它们在华残存的财产转让给一些中国公司,双方订立合同,由后者负责它们在中国的债务。

到1953年,除外侨经营的小商业外,外国在华企业基本上都转入中国人民手中。其中工矿、运输和公用等企业,经过改组,都大大提高了生产力,并不断更新了技术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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