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的历史沿革

历史地理2023-02-08 09:10:53百科知识库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的历史沿革

土默特左旗建制沿革

土默特,系蒙古族部落名。意为“数万”。

历史上,土默特地区曾是多民族生息繁衍的地方。

春秋战国时代,林胡、楼烦等民族活动在这里。

公元前306年,赵武灵王设置云中郡(故城遗址在原土默特地区的托县境内)。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云中郡列为全国三十六郡之一。

汉时,匈奴处之。公元前96年,汉朝设置定襄、云中二郡,云中郡领县十一,其“中部都尉治”——北舆县即在原土默特旗的腹地。东汉初年,出现汉匈奴杂居的局面。

魏晋南北朝时,鲜卑、柔然、敕勒等族相继出现。五世纪二十年代,北魏安置敕勒族降众于此,本地区始有敕勒族驻牧。因此,这一带又称“敕勒川”。“敕勒歌”所描绘的“敕勒川,阴山下,天似

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现牛羊。”正是阴山前的自然景象。之后突厥兴起,该地区成为突厥游牧地。

唐朝时,设置了单于大都护府。五代初,沙陀、鞑靼等活动于此。辽时,置丰州、云内州,隶于西京道,因而后人有“丰州滩”的称谓。

金灭辽,本地区尽入金朝之版图,仍置丰州,改道为路,女真、汪古部在此。元称丰州,隶于大同路,从此蒙古族成为这里的主体民族。

明朝曾两度在土默特地区设置卫所,但时间短暂,本地区一直是蒙古族之游牧地。

十五世纪中叶,这里成为蒙古土默特部之领地。

1723年(雍正元年)至1741年(乾隆六年),清廷先后在土默特两翼境内设置归化城、清水河、托克托、和林格尔、萨拉齐五厅,及管辖五厅的归绥道,均隶属山西省。设置道厅以后,土默特地区基本形成蒙汉分治局面。

1739年(乾隆四年),满州八旗驻防绥远后,以建威将军(后改绥远城将军)兼管土默特两翼事务。1761年(乾隆二十六年),清廷裁撤两翼都统,左右翼各留副都统一员。

1763年,复裁副都统一员,并改为专城副都统,由朝廷拣员(多系满员)充任,成为定制,土默特人被剥夺了旗权。

从1644年(顺治元年)到1675年(康熙十四年),清廷先后在土默特北境、西境、东境编设茂明安旗、乌拉特三公旗、四子部落王旗、达尔汉贝勒旗和察哈尔八旗(主要是西四旗),将土默特两翼辖境划定在南北205公里、东西175公里的范围内。

1912年(民国元年),原属山西归绥道的各厅一律改县,在土默特境内共有六县,即归绥县、萨拉齐县、托克托县、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武川县(加上以后增设的包头县共七县),均由山西委任知事(相当于县长)。

1914年(民国三年),袁世凯下令改绥远为特别区,改绥远将军为都统,并兼任归化城副都统。同年,土默特两翼合为一旗,最高行政长官改为总管,副都统衙门改为总管署,直属于绥远特别区(后改为省)。改制后,先后10任总管均为客籍。

1928年(民国十七年)7月,土默特人满泰出任总管;1934年(民国二十三年),荣祥继任总管,改旗名为土默特特别旗,总管署改为旗政府。

1937年10月,土默特地区沦陷,总管荣祥带领一批旗政府官员撤退到陕北榆林。

1938年2月,日寇重组伪旗署,属伪蒙疆巴彦塔拉盟管辖,对土默特地区实施殖民统治。

1945年日寇投降后,土默特旗恢复原建制,仍为总管旗。荣祥等返旗着手整顿旗务,竭力维护旗权旗产,但多方奔走,维护旗权的努力归于失败。

1949年,对国民党已不抱希望的荣祥,发起并参加绥远和平促进会,进行反对内战争取和平的活动,接着在“九·一九”和平起义通电上签名,历尽沧桑的土默特蒙古族人民终于迎来了解放的曙光。

1949年9月,绥远省和平解放,根据和平解放有关条例,仍沿用旧政权土默特特别旗称谓,建制和管辖范围与解放前相同,旗政府设在旧城议事厅巷内。

1950年3月,土默特旗人民政府正式成立,直属绥远省人民政府领导,为甲等旗,继续维持蒙汉分治局面,行政区域不变,旗政府仍驻归绥市(呼和浩特市)。

1953年11月26日,土默特旗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通过结束旗县并存局面的决议。

1954年3月,撤消归绥县,以归绥县原辖地区为基础,并将该县邻近各纯蒙村及蒙民居住较多的村庄划归土默特旗。原属土默特旗的第七区划归达茂旗,磴口乡划归乌盟石拐矿区。土默特旗改由集宁专属领导。调整后,全旗总面积5807平方公里,全旗以归绥县原来区划为基础,建七个区、2个镇、111个乡和9个乡级居民委员会。

1954年3月6日,撤销绥远原建制,原辖区并入内蒙古自治区;撤销绥远原集宁专员公署,成立平地泉行政区人民政府,土默特旗由平地泉行政区人民政府领导。

1956年9月,以土默特旗一、二、三、五区划设呼和浩特市郊区。

1956年5月,土默特旗第五区的林坝、小林坝和姑姑板3个自然村划归和林格尔县。

1956年6月25日,根据宪法规定,土默特旗人民政府改为土默特旗人民委员会。

1956年8月9日,原有111个基层乡(委员会)合并为50个乡2个镇。

1956年9月2日,土默特旗攸攸板区的台阁牧乡、攸攸板乡、坝口子乡;罗家营区的罗家营乡、小井乡、陶思浩乡、毫沁营乡、不塔气乡;榆林乡区的榆林乡、保合少乡、什字乡、陶卜气乡、大窑子乡;八拜区的巧报乡、喇嘛营乡等17个半乡共21380户、84729人划入呼和浩特市郊区。

1956年11月11日,土默特旗人民委员会下令撤销攸攸板区公所、罗家营区公所、榆林子区公所。以上三个区所属各乡,均由旗人民委员会直接领导。

1957年7月,撤销美岱、八拜2个区公所,其所属各乡、直属旗人民委员会领导。至此,全旗辖2个区、2个镇、33个乡。

1958年4月5日,平地泉行政区改为平地泉区专员公署,土默特旗改由平地泉区专员公署领导。

土默特左旗部族历史

土默特部是个源远流长的蒙古部落。据考,土默特部即成吉思汗时期的秃马惕。约当15世纪中叶,土默特部驻牧丰州滩(即今之土默川)。

5世纪末至16世纪初,达延汗统一漠南蒙古后,将各部划分为察哈尔、喀尔喀、兀良哈左翼三万户和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右翼三万户,土默特部成为达延汗漠南蒙古六个万户之一。约当16世纪二十年代末期,达延汗之孙阿勒坦成为土默特万户的主要领主。随后,阿勒坦与其史墨尔根济农一起,率领右翼诸部南征北战,东打西伐,迅速壮大起来。约当1531年,整个土默特部已归阿勒坦统辖。1538年,阿勒坦从中央汗廷获得“索多”汗号。1542年,墨尔根济农去世后,阿勒坦汗成为右翼诸部事实上的领袖。

16世纪中叶,阿勒坦汗“羡青海富饶”,“携子丙兔等数万众袭据”其地。从此,丙兔及其部众驻牧于该地。其后,右翼诸部首领率部接踵而来,甘、青一带遂成为土默特部的领地。

阿勒坦汗在扩展自己势力的同时,特别关注“振兴十二土默特”。在其建立政权后,决策开发土默川,发展板升农业和手工业,保护畜牧业,兴建城镇,修筑库库和屯(归化城),引入藏传佛教,制定成文法规,达成蒙明互市,实现蒙明友好等,使土默特部迅速强大起来,成为左右中国北方政局举足轻重的力量,势力达到东起蓟镇边外,西达青海的广大地区。土默川地区也是当时蒙古社会中较先进发达的地区。

同时,阿勒坦汗及其长子都隆林格洪台吉向东扩展势力,以武力和联姻等方式使兀良哈诸部归附自己,把势力发展到蓟镇以北广大地区。其后,土默特人东徙者渐多。

1582年,阿勒坦汗病逝,土默特部失去了强有力的领袖,权力开始分散,各领主间争夺部落、权位,终于酿成内乱,导致土默特部的分裂,右翼诸部纷纷脱离顺义王的控制,使整个右翼力量大大的削弱。

1628年,察哈尔部林丹汗率军西征,土默特部抵抗失败,许多部众逃散。最终降附清太宗皇太极,被划分为土默特左、右两旗,移住今辽宁省朝阳、阜新地区,以其民多为蒙古勒津人,故而习称蒙古勒津旗(蒙古贞)。这就是东土默特。

1632年,皇太极西征林丹汗,林丹汗渡河西走青海,后金占据土默特地区。

1636年,清廷诏编土默特部为左右两翼,以古禄格为左翼都统,杭高为右翼都统,每翼一族,设参领、佐领、骁骑校等官以统辖旗众,从此土默特沦为“事事不得专擅”的内属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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