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棱县地名由来
绥棱,原称“上集厂”,与绥化下集厂(今绥化市双河镇)相对而得名。设治时,始以境内诺敏河(今作“努敏河”)取名,设置诺敏河设治局;旋因与本省拟设之诺敏县重名,故以该境东北之“绥楞阁山”定名绥楞设治局。绥楞,满语为“马蜂”之意,因山上多马蜂而得名。后因“棱”与“楞”同音,铸县印时,改为“绥棱”;后又将“棱”改为“稜”。简化字 “稜”与“棱”通用,故为“绥棱”。
绥棱县建制沿革
1990年10月23日,长山乡六部屯附近出土一座花岗岩石料墓碑。据碑文记载,早在清朝嘉庆三年(1798年)以前,本境六部屯已有外籍人家迁入本地开荒种地。清同治元年(1862年)自山东等地迁入本境20余户农民拓荒事农,形成自然屯落,称为“新立屯”。
清光绪四年(1878年),“新立屯”改称“上集厂”(今上集镇)。
清光绪十一年(1885年),划归新设置的绥化厅管辖。
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呼兰城防经历由
呼兰城移设上集厂,归呼兰厅管理。
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归绥化府管辖。
民国二年(1913年),废除旧制,将上集厂分防经历改为上集厂警察事务所。
民国三年(1914年)7月13日,将上集厂警察事务所改为绥化县上集厂佐治局,同年设上集厂县佐。
民国四年(1915年)4月,设置诺敏设治局,旋因与拟设诺敏县重名而改为绥楞设治局,同年7月1日设治员于上集厂正式开办,隶属绥兰道。
民国六年(1917年)1月1日,将绥楞设治局改为绥楞县,为三等县,称“绥楞县公署”,县址上集厂。
民国十年(1921年) 6月, 中华民国政府颁发县印,将“楞”字铸为“棱”字,遂改为绥棱县。
民国十八年(1929年)2月,撤销道制,改由黑龙江省直辖。
东北沦陷后,初隶黑龙江省,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12月划归滨江省管辖。
伪康德四年(1937年),将绥棱县之“棱”字改为“稜 ”字。
伪康德六年(1939年)6月,改隶北安省。实行街村制后,将县城(上集厂)改为绥稜街。
伪康德八年(1941年)7月,伪 绥稜县公署由绥稜街移驻兴农镇(今绥棱镇)。
民国三十年(1941年),“兴农镇”改称“绥稜镇”。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绥稜县隶属黑龙江省。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2月至9月,隶属黑嫩联合省第一专区。黑嫩联合省分设后,由黑龙江省直辖。
1956年3月,划归绥化专区管辖。
1958年8月,改隶松花江专区。
1965年6月,松花江专区改称绥化专区,归绥化专区管辖。
1980年,根据国务院地名普查标准化处理规定,“稜”字改为“棱”字。
1980年,按地名普查标准要求,县名的“稜”字复改用“棱”字。
1986年至1999年,绥棱县隶属绥化地区行政公署管辖。
2000年,绥化地区行政公署更名为绥化市,绥棱县隶属绥化市管辖,县名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