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台区古属幽州,汉属辽东,晋属高句丽,唐属渤海。
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为防御北方女真族的袭扰修筑边墙,于广宁卫建造边堡和烽火台(今兴隆台区境内筑有两处烽火台)。
崇祯十六年(1644年)明朝灭亡,境内1处烽火台年久失修,东南角受雨水冲刷出现窟窿,远近百姓称为窟窿台,窟窿台所在区域的村因此得名。
清咸丰十一年(1861年),按谐音将窟窿台改为兴隆台。
清朝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建盘山厅。
清朝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境内赵家窝棚、李家屯、桥头堡、沟沿子、兴隆台、裴家台、东药王庙、八里铺、郭家岗等村屯属盘山厅民字区(民字区驻地今上房沟村)所辖。于家窝棚、小良玉(五里铺)、杨家店、陈家屯、牛官屯、碱儿铺、狼窝、东高家窝铺等村屯属盘山厅图字所辖(图字区驻地今后胡嘴子)。
清朝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盘山厅从盘蛇驿迁至双台子镇。
清宣统元年(1909年)盘山厅划为8个区、乡。本境螃蟹沟(今带状公园)以北的赵家、药王庙、下董、南屯、牛官屯等村屯为盘山厅城厢区所辖。螃蟹沟以南的兴隆台、八里铺、杨家等村屯为盘山厅南一乡所辖。
民国二年(1913年)盘山厅改为盘山县。
民国三年(1914年)盘山县实行区、村制。全县设8个区,城厢区原属的赵家、牛官等村屯与南一乡的兴隆台、八里铺等村屯均划盘山县第二区所辖。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盘山县设8个警区。第一警区主村西药王庙村,附属村有西药王庙村、东药王庙村、裴家台、小盐锅(小锅)、兴隆台、桥头铺、赵家窝棚、郭家岗子、李家屯、沟沿子、吴家屯。第四警区主村为田家镇村,附属村有本境的王家窝棚、八里铺、于家窝棚等村屯。
民国三十二年至三十四年(1943年至1945年8月)东北沦陷时期,盘山县实行街、村、屯制,全县划为2街、17村、75个屯。境内裴家台、李家屯、西药王庙、赵家窝棚、兴隆台、八里铺、杨家屯等属田家村所辖。粮窝(原名狼窝)属榆村堡村所辖。
1945年8月15日,日本帝国主义无条件投降,东北解放。同年12月东北民主联军战略转移,国民党军队占据盘山县,实行县、乡保制。设2街、15乡、86保。境内的屯改为保,行政区划未变。
1948年1月,国民党军队逃离盘山县,共产党接收盘山县。2月建立盘山县民主政府,11月实行区、村制,设2镇、15区。境内李家村、裴家村、西药王庙村归双台子区辖。南部兴隆台村属田家区辖东部的牛官、陈屯村属榆村堡区辖。
1955年,并区改乡。盘山县设2镇、6区、55乡。盘山县田家镇区辖境内的赵家乡、裴家乡、兴隆台乡。
1956年2月,盘山县将55个乡调整为34个乡。境内裴家台乡、赵家窝棚乡、粮家乡。
1958年8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10月,盘山县将原34个乡合并,成立4个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的体制,即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境内村屯属渤海人民公社辖。
1961年5月,缩小人民公社规模,盘山县将渤海、沙岭、高升、东风4个人民公社调整为2镇15个人民公社。境内渤海人民公社辖本境东跃(原东药王庙村)、西跃(原西药王庙村)、裴家、赵家、李家、陈屯生产大队;境内粮家生产大队为吴家人民公社辖;兴隆台生产大队属田家人民公社辖。
1971年3月,吴家人民公社粮家生产大队划归渤海人民公社,后划盘山县城郊人民公社管辖。
1984年8月,辽宁省政府将农村人民公社政社合一的体制改为乡镇建制;生产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盘山县实行乡(镇)——村制。本境的兴隆分场、于家分场属大洼县田家镇(前进农场)所辖;赵家村、东跃村、西跃村、裴家村、李家村、陈屯村属盘山渤海乡管辖。
1985年8月20日。辽宁省政府将盘锦市兴隆台区建区的区域范围定为:原盘山县的城郊乡的牛官村、粮家村;盘山县的渤海乡东跃、赵家、田家村的周家荒地屯;新立乡的五里铺屯;盘锦劳改总队;辽河石油勘探局在原盘山县境内的欢喜岭、高升、曙光和在大洼县的于楼、黄金带、红村所属单位驻地及职工职工家属聚居区,作为即将建立的兴隆台区的行政区划。
1986年6月,筹建兴隆台区,本境组建区郊办事处处筹备小组,临时代行地方政府职权。原双台子区的粮家村、牛官村;原盘山县的赵家村、陈屯村、东跃村;大洼县前进农场的兴隆分场、于家分场;新立农场的五里铺屯;田家分场的王家荒地、周家荒地屯划归区郊办事处筹备小组所辖。
1987年1月23日,将盘山
县渤海乡划兴隆台区管辖。随乡划归兴隆台区管辖的有李家、裴家、吴屯、西跃、南屯、下董家6个村及其乡直企事业单位。同时撤销区郊办事处筹备小组,其所辖的陈屯、粮家、赵家、东跃、牛官5个村列渤海乡辖。大洼县前进农场的周家荒地、王家屯荒地屯,新立乡前胡村的五里铺屯划归兴隆台区辖,并与原属区郊办事处筹备小组的兴隆村、于家村合并成立兴隆农场。兴隆台区实行区——乡(场、街)——村(居委会)建置。兴隆台区辖2乡、15个村街道、143个社区、3053个居民小组。
建区后在境内组建渤海、兴隆、振兴、新工4个街道;在区域外的沈阳市、辽阳市、鞍山市、锦州市、凌海市(今锦县)、辽阳市北镇满族自治县、盘锦市盘山县、大洼县以及兴城市、辽中县、新民县、台安县、灯塔县、黑山县等境内的辽河油田职工家属聚居区分别建立欢喜、友谊、新生、曙光、高升、于楼、红村、茨采、平安、锦采、沈采11个街道。
1986年11月,兴隆台区正式成立。年末,设立兴隆台区新工街道,以原盘山县盘山镇部分行政区域为新工街道行政区域。
1987年5月26日,设立于楼街道,以大洼县新开农场和东风农场部分行政区域为于楼街道行政区域;5月,设立振兴街道。
1987年6月25日,设立兴隆街道;7月6日,设立高升街道,以盘山县高升镇部分行政区域为高升街道行政区域。
1987年7月,设立渤海街道;8月18日,设立红村街道,以大洼县榆树乡的部分行政区域为红村街道行政区域;10月8日,设立曙光街道,以盘山县太平农场部分行政区域为曙光街道行政区域。
1988年1月21日,设立友谊街道,以盘山县太平农场部分行政区域为友谊街道行政区域。
1988年3月,以欢喜岭采油厂居民区为基础,设立欢喜街道,以盘山县东郭苇场部分行政区域为欢喜街道行政区域;同月,划出部分欢喜街道区域,设立平安街道。
1989年9月28日,设立新生街道,以盘山县新生农场为新生街道行政区域。
1992年,设立锦采街道;1992年7月,设立沈采街道;设立茨采街道。
1997年,兴隆台区辖15个街道、2个乡:新工街道、于楼街道、振兴街道、兴隆街道、高升街道、渤海街道、红村街道、曙光街道、友谊街道、欢喜街道、平安街道、新生街道、锦采街道、沈采街道、茨采街道、兴隆乡、渤海乡。区政府驻振兴街道区域内。
1998年9月,设立创新街道。至此,全区辖16个街道、2个乡。
2002年2月4日,辽宁省政府批准撤销渤海乡,设立兴海街道办事处;撤销兴隆乡,设立兴盛街道办事处。调整后,兴隆台区辖18个街道,即新工街道、于楼街道、振兴街道、兴隆街道、高升街道、渤海街道、红村街道、曙光街道、友谊街道、欢喜街道、平安街道、新生街道、锦采街道、沈采街道、茨采街道、创新街道、兴海街道、兴盛街道。
2010年12月9日,辽宁省政府同意将大洼县田家镇的甜水村、二十里村、荒地村、上房村及城市外环路以内的马圈子村、田家村、三十里堡村划归兴隆台区兴盛街道管辖;将大洼县新兴镇的盘海营高速公路以东的王家村和两棵村划归兴隆台区兴盛街道管辖;将大洼县新立镇的前胡村、大岗子村、胡家村划归兴隆台区兴盛街道管辖;将双台子区辽河以南双盛街道的常家村划归兴隆台区兴海街道管辖;将兴隆台区辽河以北兴海街道的李家村划归双台子区双盛街道管辖;将兴隆台区辽河以北兴海街道粮家村划归双台子区铁东街道管辖。
2011年2月11日,辽宁省政府同意将盘山县东郭镇划入兴隆台区,并撤销东郭镇设立东郭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