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区在元代以前一直隶属寿州(或寿春县)。
元代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建置怀远县,区境隶属怀远县。
元、明、清至解放前夕,属怀远县管辖。
清宣统二年(1910年)萧县人段书云等来区境筹建煤矿,1911年正式注册“大通煤矿公司“,是为“大通“之名的由来。
民国十九年(1930年)3月27日,国民政府建设委员会来投资,在九龙岗成立淮南煤矿局是为官办淮南煤矿
的源头。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6月,日本侵略军占领大通,攫取大通、九龙岗煤矿。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日本投降,大通矿、九龙岗矿再次被国民政府和宋子文财团接管。
民国期间,随着淮南矿区的形成,在实际管辖中,洛河、上窑地区属怀远管辖,而大通、九龙岗地区属于矿区管辖。
1949年1月18日大通获得解放后,在大通、九龙岗两地分别设立了乡政府隶属淮南煤矿特别行政区。
1949年11月,改设为大通镇和九龙岗镇,隶属淮南矿区。
1950年9 月至1953年5月,属淮南市人民政府所辖。
1967年1月造反派“夺权“,党政机构瘫痪,由“支左“部队实行军管。
1968年3月28日, 大通区更名为东风区,并成立东风区革命委员会,取消原政府工作机构,设立办公室、政治部、生产指挥部和人民保卫部。基层也相应成立了革命委员会或革命领导小组。
1972年7月,遵照市革命委员会通知,将“文化大革 命“初期改名的东风区恢复为大通区。
1980年8月,召开大通区第八次人民代表大会,将大通区革命委员会改称为大通区人民政府。
1983年5月,根据农业生产体制改革精神,撤销了人民公社,重新建立了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