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境,春秋时期,分属古蜀国和古僰候领地。
汉代,属犍为郡僰道、朱提县。
三国时期,蜀汉置安上、马湖县。
唐宋时期,属马湖羁糜州。
元朝,置马湖路。
明代,洪武四年(1371年)改为马湖府;万历十七年(1589年)置屏山县,隶于马湖府。
清朝,雍正五年(1727年)裁府留县,属叙州府;乾隆二十九年 (1764年),先后分置云南绥江县、雷波县、马边县。
民国初,属永宁道;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属第五行政督察区;民国三十年(1941年),分置沐川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属乐山专区;1957年后,改属宜宾专区、宜宾地区、宜宾市。
2003年12月2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3]42号)批复同意将宜宾县真溪乡和高场镇的蒋坝、石盘2个村成建制划归屏山县管辖,乡政府驻新农;真溪乡更名为新发乡。
2006年2月6日,民政部(民函[2006]30号):同意将四川省屏山县政府驻地由屏山镇迁至新发乡。3月2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2006]62号)批复同意屏山县政府驻地由屏山镇迁至新发乡。
2006年3月28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6]11号)批准:撤消清凉乡并入屏山镇,屏山镇更名为锦屏镇。撤消龙桥乡并入新安镇。撤消大桥乡并入新市镇。撤消安全乡并入中都镇。撤消冒水乡并入清平彝族乡。
2012年,撤销新发乡,设立屏山镇。
(注:另1个屏山镇,原屏山镇已更名为锦屏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