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书院镇的历史沿革

历史地理2023-02-08 07:07:15百科知识库

上海市浦东新区书院镇的历史沿革 清雍正四年(1726年),上海县的长人乡析出大部分地区建立南汇县,其时书院地区还是一片滩涂泽国。

清嘉庆十五年(1810年),南汇县领2乡、5保、159图和7团、74甲,书院地区有了石皮泐和书院厂两个地名,石皮泐隶属于当时的一团南下六甲,书院厂隶属于一团北下六甲。

清光绪十年(1884年),王公塘修筑,王公塘以西的书院地区已成陆。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李公塘修筑,书院地区全部成陆。

清宣统元年(1909年),南汇县除城厢镇外,设有2个镇、17个乡,书院地区的大部分属三墩乡管辖,小部分属大团乡管辖。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南汇县设、8个区、22个镇、89个乡。其时,从三墩乡和大团乡划出部分地区建书院乡(洋溢港以北地区)和惠东乡(洋溢港以南地区),书院乡隶属于南汇县第一区管辖,惠东乡隶属于南汇县第八区管辖。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南汇县裁区并乡,撤销原有的区级行政建置,全县58个乡镇并为30个乡镇,书院地区的书院乡和惠东乡(1946年惠东乡改名为云卿乡,1947年,云卿乡与泥城乡合并)隶属南汇县管辖,直至解放。

1949年5月14日,书院地区解放,南汇县划为1个市(周浦市)、1个区(城区)、6个乡镇联合办事处。今书院地区有书院乡和泥城乡的一部分组成,洋溢港以北为书院乡,属南汇县城区管辖;洋溢港以南的泥城乡属南汇县第六乡镇联合办事处管辖。

1950年初,废除了乡镇办事处建置,全县划为1个市、7个区、5个镇、103个乡。当时的书院地区分为书院、新北、北窑、塘石4个小乡。书院、新北2个乡隶属老港区管辖;北窑、塘石2个乡隶属于大团区管辖。

1951年11月,南汇县对行政区划再次作调整,并完成村一级的行政建置。其时书院、新北、北窑、塘石4个小乡都归泥城区管辖。

1956年2月,书院地区的书院和塘石2个小乡合并成书院中乡;北窑和新北2个小乡合并成北窑中乡。两乡仍属泥城区管辖。

1957年9月,南汇县撤区并乡,撤销区一级建置,全县有49个乡并为16个乡,计290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原书院和北窑两个中乡合并成书院大乡,辖14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至此,书院开始独立建置。

1958年9月,南汇县建立书院等10个人民公社。书院人民公社所辖范围包括今书院镇的大部分(书院镇的团结、友谊、良久村属泥城人民公社管辖)、万祥镇的全部、新港镇的部分地区(四灶、黄华、丰产、果园村),实行营、连编制,下设9个营。

1959年6月,南汇县的10个人民公社调整为21个人民公社,书院人民公社所辖地区也作了相应的调整,原划出去的团结、友谊、良久大队重新并入,1958年建立书院人民公社时并入的万祥、新港地区全部析出。

“文化大革命”中的1969年8月,书院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成立。

1980年12月,书院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撤销,恢复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4年4月,撤社建乡,书院人民公社改为书院乡,大队改称村。随着城镇化的发展,1995年9月,撤乡建镇,书院乡改为书院镇,下辖14个行政村、145个村民小组、1个街道居民委员会(含15个居民小组)。2003年5月,原书院镇、新港镇建制撤销,建立新的书院镇,隶属南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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