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处万顷池和诸水源头,故名万源。这里既为历代兵家必争之地,又
是各路商贾云集之域,是川东北边境重要的商品集散地。
市境域夏商为梁州地,周为雍州之域,春秋战国属巴国疆土,秦属巴郡宕渠,东汉属益州巴郡宣汉县,唐贞观元年属通州,天宝元年属通川郡宣汉县,五代时置明通院(治地今东南旧院坝)元直属达州和巴州曾口县,明属重庆夔州达县,后属东乡县(治今宣汉县东乡镇)。
明正德十年(1515年)置太平县,清嘉庆年间升为太平直隶厅,道光初年(1821年)复降为太平县。
民国三年(1914年)因与安徽太平县同名,改为万源县。
清乾隆六十年(1795)全县分为十保。嘉庆七年(1802)升县为直隶厅。道光二年(1822)由太平直隶厅复置太平县,原太平厅七八九保设城口厅,割巴州(今巴中)之太平、长乐两乡及通江之安仁里、长宁里、麻巴里各甲拨入太平县,时人称“三乡”为新太平,原七保为老太平,时七保三乡共辖119甲,51个场镇,其中九乡黄钟堡设巡检分署。
民国三年(1914)改太平县为万源县,按四川省团务处之规定,改乡保为区团制,时设十个区,连县城52个场镇(团),其中七区黄钟堡设县佐公署。
民国十七年(1928)撤。
民国十八年(1929)复设分知事公署。
民国二十四年(1935)2月,红军北上抗日,撤离万源县境,国民党政府将建制和辖区又恢复到红军入川前。同年6月又将区划由10个区改划为4个区,39个联保。
民国三十年(1941)改联保为乡镇、保甲制,时全县4个区24个乡、214保、2040甲、27897户、150469人。
1993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万源县和白沙工农区,合并设立万源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