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quanrizhi xiaoxue zanxing gongzu tiaoli(cao’an)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1963年3月23日发布的指导小学教育工作的文件。本条目中简称《条例(草案)》。
《条例(草案)》分为总则、 教学工作、 思想品德教育、 生产劳动、生活保健、 教师、行政工作、党的工作和其他组织工作等 8章共40条。又称“小学四十条”。主要内容有:
(1)规定了小学教育的任务和培养目标。《条例(草案)》规定,小学教育的任务,是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培养劳动后备力量和为高一级学校培养合格的新生。小学的培养目标,是使学生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等品德(见五爱教育),拥护社会主义、拥护共产党,具有初步的阅读、写作和计算的能力,具有初步的自然常识和社会常识,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使学生的身心得到正常的发展,具有健康的体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劳动习惯。
(2)规定了以教学为主的原则。《条例(草案)》指出,小学教育要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文化工具和科学知识技能。全日制小学设置语文、算术、自然、历史、地理、生产常识、体育、音乐、图画、手工、劳动等课程。小学阶段应该特别注意语文和算术课程的教学。语文课应该着重识字、写字和作文;算术课应该注意培养学生的计算、推理和解答应用题的能力。要注意保护儿童的健康,采取积极措施保护儿童视力,端正他们看书、写字的姿势。根据儿童少年的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进行教学。既不要降低教学要求,也不要使学生负担过重。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教育他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3)规定了思想品德教育的要求。《条例(草案)》指出,必须对学生进行共产主义思想品德教育,学习和继承革命传统,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准备为建设社会主义祖国而努力。教育学生学习劳动人民的勤劳、勇敢、诚实、俭朴等优良品质,要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爱护集体、遵守纪律、尊敬师长,对同学、兄弟姐妹要相互友爱,对人要有礼貌。要注意学生年龄、性格的差别,采取不同的活动方式和教育措施。少先队辅导员要组织和指导小学生的课外活动。学校要同学生家长保持联系,还要争取校外有关单位的配合和协助,共同教育学生。
(4)规定了师资队伍建设的要求。《条例(草案)》对小学教师的基本要求是:教好功课、爱护学生,以身作则、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党、政府和学校都必须按照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在政治上关心他们的进步,在业务上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地帮助他们在职进修或脱产进修,增强教学能力。注意提高小学教师的社会地位,逐步改善他们的生活待遇。
(5)强调加强党的领导。《条例(草案)》要求各级党委加强对小学教育的领导,建立和健全党、团组织,正确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学校的共产主义青年团要领导少年先锋队,加强对少年儿童的思想品德教育。教育工会在党组织领导下,协助行政,在教职工中切实做好团结工作和生活福利工作。
《条例(草案)》公布后,对促进中国小学教育的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曾起了很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