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huaxue fanghu
[外文]:chemical defence
军队对化学武器袭击所采取的防护措施。由各级指挥员和司令部组织实施。目的是避免或减少伤害,保持部队战斗力和战斗行动的自由。是作战保障的重要内容。
化学防护是在同化学武器袭击作斗争中发展起来的。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1915年,德军在伊珀尔地区首次对英法联军施放氯气,造成对方伤亡1.5万人的严重后果,迫使各交战国立即采取化学防护的应急措施。最初主要是用浸渍化学药剂的口罩来防护呼吸器官,随后制成了各种式样的过滤式防毒面具。1916年,一些国家开始在前线部队建立化学观察哨(站)、气象观测哨(站)和前线化学试验室。1917年,糜烂性毒剂芥子气用于战场后,开始采取穿戴皮肤防护器材(防毒衣、靴、斗篷),在皮肤上涂防毒油膏,使用漂白粉消毒,以及构筑密封式或安装滤毒器的防毒掩蔽部等防护措施。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及战后,由于神经性毒剂的出现和化学攻击能力的加强,许多国家更加重视化学防护,建立健全防化机构、专业保障分队和群众性防护组织,不断改进各种防护器材,并研制了对神经性毒剂的发现和报警器材。
化学武器是以毒剂的毒害作用杀伤有生力量的。毒剂可以装填在导弹、 航弹、 航空布洒器、炮弹、地雷、手榴弹中使用。它通过人体感官、呼吸道、皮肤等多种途径,对人员造成刺激、失能、窒息等不同伤害以至死亡。其持续杀伤作用少则几分钟,多则数小时,甚至数天以上。它不仅能使遭袭击地域的空气、地面、物体染毒,而且还会随风传播,有时可使下风几公里、几十公里的地域内,保持伤害作用。因此,军队化学防护必须采取一些不同于对其他武器防护的专门措施。通常要采取各种侦察手段查明敌人化学武器的种类、数量、配置地点,及时发现其使用征候。运用各种攻击手段,摧毁敌化学武器,削弱其袭击能力。建立专业化学观察哨和其他观察哨相结合的化学观察报知配系,实施化学观察。配发个人防护器材,并对部队进行化学防护训练,明确规定化学防护纪律。构筑防护工事,在重要工事中安装滤毒通风装置或生氧装置,加设密闭门。在战斗车辆及舰艇中安装防化设施。发现敌人化学袭击时,及时发放化学袭击警报信号,迅速使用个人防护器材或进入有防化设施的工事,并向毒袭地域下风方向的部队通报袭击情况。部队配置或行动地域、重要目标染毒后,应派出受过专门训练的士兵进行化学侦察,主要查明毒剂种类、染毒范围,标志染毒地域边界,收集毒剂样品,送野战化验室检验。同时,组织对中毒人员的急救和治疗,对染毒的人员、服装、装备、地面、工事、重要道路及粮秣、饮水等进行消毒。部队应力求缩短在染毒地域停留的时间;情况允许时,组织受染严重的部队撤出染毒地域或换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