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中关于"对?a href='http://www.baiven.com/baike/223/304897.html' target='_blank' style='color:#136ec2'>邮路康夭⒌哪伤叭嗽市戆慈〉猛恋厥褂萌ㄊ彼Ц兜慕鸲詈头康夭⒊杀局?加计20%的扣除,请问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是仅指房地产开发企业,还是所有企业和个人只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就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第六款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纳税人可按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地产开发成本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20%的扣除”,因此“从事房地产开发纳税人”不仅指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包括其他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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