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币双股模式下的交易及交收方法
“双币双股”模式指同一家发行人将可同时把其两批股份以不同交易货币(即人民币及港币)以“双币双股”模式作首次发行及上市。
在双币双股模式下,所有人民币股份及港币股份必须属于相同类别的股份及拥有相同的股东权益。两类股份的股东会得到同等对待。上市后,两批股份将经由不同柜台以两种货币(即一柜台以人民币及另一柜台以港币)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所)买卖。两个柜台的交易会在中央结算系统内分开结算及交收。股份持有人可经发行人委任的股份登记过户处或中央结算系统把股份由一柜台转换至另一柜台。
本身已发行港币股份在交易所买卖之发行人,可选择透过发行新的相同类别股份筹集资金,并把这些股份申请以人民币为交易货币,以另一柜台与其现有港币股份同时在交易所买卖。
人民币股份及港币股份将分别在交易所交易系统内的两个柜台以不同的股份代号进行交易。港币股份代号为一组以“0”作起首的五位数字,人民币股份的股份代号则为一组以“8”作起首的五位数字,两种股份代号最后的四位数字则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