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拟受托对母公司下属的另一家子公司进行托管,按协议约定,以子公司经营的税后净利润做为我公司的托管收益,该子公司所得税率与我公司一致,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将该收益做为投资收益列账,并予以所得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你公司并没有对另一子公司投资,因此取得的托管收入属于服务性收入,不属于投资收益,不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直接咨询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经济理财2023-02-05 02:38:57百科知识库
我公司拟受托对母公司下属的另一家子公司进行托管,按协议约定,以子公司经营的税后净利润做为我公司的托管收益,该子公司所得税率与我公司一致,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将该收益做为投资收益列账,并予以所得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你公司并没有对另一子公司投资,因此取得的托管收入属于服务性收入,不属于投资收益,不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直接咨询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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