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
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核定发布。对于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代征机构可比照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同类型车辆先行征税,并按规定逐级上报交通部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管理办公室。由交通部车购办提出核价意见,国家税务总局审定发布。
最低计税价格=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1-(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100%其中,规定使用年限为:国产车辆按10年计算;进口车辆按15年计算。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购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