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属于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已经在享受优惠。今年向银行申报小额贷款,印花税能否享受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1]105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为鼓励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支持,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止,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通知同时强调,上述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贵公司属于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中对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可以根据上述规定免征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