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农税字[1988]8号文件是否有效?

经济理财2023-02-05 01:24:14百科知识库

财农税字[1988]8号文件是否有效?

有关1988年5月7日财农税字[1988]8号文件的政策,对于现在两税职能还没有转换的财税部门是否继续有效?

  根据现行《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只有经过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的税务机关,才有权对逾期仍未缴纳税款的纳税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此权利。1988年财农税字[1988]8号文件,与此规定不符,已经失效,不再执行。

  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直接咨询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本文标签: 财务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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